《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30日发布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研究编订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于4月19日通过建设部科技司组织评审验收之后,30日正式对社会发布。至此,我国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有了一个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 [详情]
 
相关评论
 
宜居城市不该有标准答案
  此外,一个城市不可能拥有宜居的所有元素,宜居城市既要有共性更要有个性,各有各的特色,人们也各有各自的评价和选择,这也正是有的人偏爱这些城市,有的人偏爱那些城市的原因。人们也各有各的评价和选择。而“宜居标准”的确可能会造成“千城一面”。[详情]
我们需要怎样的“宜居城市”?
  所以说,“宜居城市”的评判主体应该是市民自己,城市是否宜居,应基于其对自身生活质量的评判。宜居城市建设,不能被行政曲解而成为表象制造,它需要的是一种公共建设和市民自治在温和协作中所形成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不可能靠统一标准来包办。[详情]
·“宜居城市”有个评价标准未尝不可
·居民满意才是最高标准
·宜居城市标准与忽必烈的眼光
·尊重公众权利城市才会宜居
·“宜居城市”能标准化生产吗?
·宜居标准下的“单向度官员”
·宜居城市不应竞相攀比豪华
·科学民主决策成为宜居城市标准意义重大
·宜居城市标准中的民意短板
各方观点:“宜居城市”设定标准到底该不该?
目前提出的《标准》更像是“美好社会”的标准
  “在中国现阶段,给宜居城市定标准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正像‘可持续’、‘绿色建筑’等标准一样,包含了一种美好追求、良好的价值取向,会给社会一个引导。”俞孔坚教授表示。[详情]
如果给宜居城市设定硬性标准,很可能造成一轰而上,争相攀比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是国内最早提出“宜居城市”概念的学者,他也认为,宜居是一个动态的、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如果给宜居城市设定硬性标准,很可能造成一轰而上,争相攀比。[详情]
“宜居城市应该有发展或建设的指导性指标”
  “《标准》有近100个分指标,是一个覆盖面很广、系统性强的指标体系。如果各城市能够扬长避短,从理论上讲,不会出现‘千城一面’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表示说。[详情]
“宜居城市”有无量化标准?
“宜居城市”没有严格定义
 “宜居城市”本身是一个描述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正如“生态城市”、“健康城市”、“可持续”之类的概念一样,因所处的社会阶段的不同,也因人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标准。《标准》出台并不会终结争论,相反,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争论,因为它有可能变为评价城市或考核城市决策者的依据,与部分人的利益产生联系。
  当然,这并不是坏事,而应该被看作是积极的、有益于唤起全社会、特别是城市决策者对“什么是好的城市”的认识。而且,争论不会有根本的分歧,对待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关注是共同的,仅此一点就是一次了不起的进步:几千年来,城市从神权、君权的展示和经济发展的机器,走到今天对普通人的尊重,是一次认识上的莫大飞跃。[详情]
“宜居城市”应是城市永恒的追求
  “宜居城市”是所有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所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目标,“宜居城市”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目标,没有绝对的宜居城市和绝对不宜居城市。即一个城市是否是“宜居城市”,是相对其他城市或相对于历史而言,因此,是否达到“宜居城市”的标准,要参照其他城市及其自身发展的历史。
  “宜居城市”不是一个终极目标,是城市永恒的追求。因此,“标准”只能提供一个参考指标,而非刚性的指标。《标准》的出现,只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尝试,未来可能还会在研究与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还会继续完善。[详情]
建“宜居城市”应多考虑当地人的看法
  我当初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并不是想提出一个客观的标准。当时人们的理解比较简单,觉得“宜居”的城市就是应该让人“安居乐业”,使人能够长久的、持续舒适地生活在城市。结果单纯追求GDP,经济发展了,污染越来越严重,生活设施却很少,生活质量没有提高反而下降。[详情]
解读:什么样的城市才宜居
  城镇化进程,使我国的城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城市的状况也呈现出千差万别的局面。人们期望城市更加舒适宜人,可到底什么样的城市才符合大家的期望?
  近日,建设部的一项名为《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的科研成果向社会公布了,虽然这还不是国家的正式标准,但正如建设部科技司组织的验收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所说,《标准》可操作性强,对于指导全国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指导价值和实用价值。这意味着我国判别“宜居城市”有了可依据的导向性标准,人们今后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衡量什么样的城市才适合居住。
从“宜居”到“宜居城市”
  国内外对宜居或人居环境的阐释,反映出追求理想居住区已成为一股潮流,这是社会发展的表现。而将整个城市建设成“宜居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目标,则展现了我国政府的宽广胸怀和视野,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工作的关注,对城市居民的关怀。[详情]
“宜居城市”的标准
  判别某一个城市是否为“宜居城市”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使每一个城市都成为“宜居城市”,成为城市居民的乐园。因此,不符合“宜居”标准的城市应努力“达标”,符合“宜居”标准的城市,要根据情况“锦上添花”。总之,让我们的城市不仅符合我们制定的客观标准,更要符合人们心中的“宜居”标准。[详情]
专家访谈
顾文选:宜居城市的四大理想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顾文选:《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
  宜居城市分为三类: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宜居城市科学评价内容包括六大方面: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另外,根据水桶“短板”原理,设立了几项否定条件。
“宜居城市”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有哪些?
  顾文选: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回答:
  一是宜居城市的技术概念:易居、逸居、康居、安居。我们认为宜居城市是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良好的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民地。结合我们中国文化的特点,以“居”(live)为中心,宜居也可更简洁地概括为:“易居、逸居、康居、安居”八个字。[详情]
新闻链接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主要内容
  环境优美度
  生态环境
  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年4.8分/100分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分/100分
  标准值:10平方米(得80%分,正相关指标)
  城市绿化覆盖率(%)2.4分/100分
  标准值:35%(得80%分,正相关指标)
  加分项目
  市区内有水质良好的海、大江、大河、天然湖泊、湿地和保护较好的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的,加2分。
  人文环境
  文化遗产与保护1.2分/100分
  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景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保护较好的,得满分;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保护较好的,得一半分。
  生活便宜度
  商业服务
  问卷调查:居民对商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1.2分/100分
  人均商业设施面积(平方米)0.6分/100分
  标准值:1.2平方米
  抽样调查: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配套率(%)(权重0.2)0.6分/100分
  抽样调查:1000米范围内拥有超市的居住区比例(%)0.6分/100分
  城市住房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1.8分/100分
  标准值:26平方米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户比例(%)2.4分/100分
  标准值:0%(负指标)
  普通商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占本市住宅总量的比例(%)1.8分/100分
  标准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