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标准中的民意短板
    2007-06-19        来源:河北青年报

  作为建设部立项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的主要成果之一,《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于日前通过建设部验收并正式发布。该项目主持人称,《标准》将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统一的标准。而“宜居城市”课题组组长罗亚蒙指出:其只是属于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标准,不会凭借行政力量强制执行。(6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

  无论是否强制执行,这个似乎给了宜居城市一个标准答案的《标准》,并没有终结有关“什么是宜居城市”的疑问和争论,并且为争吵又增加了一个新题目:宜居城市需要一个标准么?支持者认为,给宜居城市定标准包含了一种美好追求、良好的价值取向,会给社会一个引导。反对者则认为,《标准》代表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性认可,动辄定标准极易造成“千城一面”,并且在城市之间的横向比较中,造成很大浪费。
  应该说,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仅就目前来说,“千城一面”和城建浪费的现象已经显露出来,再发布一个宜居城市标准,在可以触摸的指标体系中很可能加剧这种趋势。而支持者的立意也不能算错,正如北大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俞孔坚所言:几千年来,城市从神权、君权的展示和经济发展的机器,走到今天对普通人的尊重,是一次认识上的莫大飞跃。在我看来,按照这种逻辑进行下去,争论将无休止。
  何以如此呢?因为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无不陷入了一个同一模式而互相辩驳——单一的政府主导的宜居城市建设模式。诚然,单从关乎宜居城市的讨论或者争议上看,我们确乎进入了一个“对普通人尊重”的城市时代,但从根本上看,城市的建设发展还主要是“权力在三维空间上的欲望”体现,而少有公民权利的参与融合。这在城市拆迁、城建等方面甚至体现为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争执。所以,具体到宜居城市的建设上,在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下,《标准》注定将既成为软推动力又成为市民宜居感受的羁绊。
  长期参与我国城市规划的美国专家苏解放(Jeffreyl.Soule)曾经说:“城市是为人民建的,而不是为那些在高空中把城市当成几何玩具的神仙们建的。”因此,他建议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起始于弘扬与整合历史与文化的城市视角”,包括“从市民那里收集意见,因为他们将不得不生活在这些决策之中”。因此,在宜居城市建设中,应该体现一定比重的市民意见。
  一方面,“就如同四川菜很辣,潮州菜很淡,你要评比哪家的饭菜好吃,很难比较”,一个《标准》不可能量出全国所有城市的宜居程度;另一方面,辣得是否符合口味,淡得是否恰到好处,也只有当地市民心知肚明。只有补齐宜居城市建设中的民意短板,我们才会走出争论,走上建设宜居城市的美好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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