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不应竞相攀比豪华
    2007-06-03    潘璠(北京职员)    来源:新京报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于5月30日公布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这个“标准”是建设部的立项课题,已经通过了验收。“标准”分为六个部分,实行百分制。根据标准,城市贫富分化严重、刑事发案率高、环境污染严重,不能算“宜居城市”(6月1日《北京日报》)。  

  客观地说,现在我们某些大城市中标志性建筑、街区乃至商厦,同发达国家相比毫不逊色,而竞相攀比打造豪华的现象仍不罕见。你兴建了最大规模的商业中心,我就要开一条最长的商业街;你营造了金融区,我再打造一个商务区。  
  不少几十万人口的县城,也兴建了巨大的广场。站在繁华的商业街、气派的商务区、宽阔的广场和时尚的社区,你几乎感到这就是现代化了。但走到广场的后面,很快就能看到城区内、城乡接合部乃至农村地区大量简陋的没有卫生设施的民居,看到了绵延的垃圾堆。  
  而在欧洲一些城市,鲜见摩天大厦,但在各种不同用处的建筑之间,现代化程度的差异很小。前不久,笔者到波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这个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5000到6000美元之间,与我们某些大城市的水平大致相当。在首都华沙的街头巷尾,仍不时可见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牌轿车。在乡村,农舍规模也都不大,但造型典雅温馨,风格简约时尚,从用材、造型、采暖、排污到厨房、卫生设施,与城里的住宅没有质的差别。或在小屋、小楼的旁边,或在不大的小院里,往往停着档次普通的小轿车。“宜居”这两个字,走到哪里都可以适用。  
  一座城市是一个整体,所有居住者都是城市的主人。即使这个城市的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或是10000美元,但如果区域差别大、城乡差别大、贫富差距大,便会导致社会失衡,自然算不上宜居。因此,建设宜居城市,不应竞相攀比豪华,而该切实提高全体民众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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