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不该有标准答案
    2007-06-19    何勇海    来源: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中国经济周刊》昨日报道:5月30日,《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通过建设部验收并正式发布,主要包括六大方面: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根据得分情况,宜居城市将分为三类: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据称它将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统一标准。有专家则认为,宜居城市是永续发展的概念,改进和完善是一个永恒的过程,用一个标准来说好或者不好,极容易造成“千城一面”。
    通过具体化和量化反映城市的质量状态,使“宜居城市”成为可以评估的事物,或许能够告别概念炒作时代。但我们更应看到,宜居不是一种城市形态,而是一个过程。
    宜居本身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和荒野山林比较起来,所有的城镇都更适宜人类居住;而在所有城镇当中,每多创造一点公共生活的条件,人们就会感觉生活比先前更适宜一些。因此,判别某一个城市是否是“宜居城市”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使每一个城市都成为居民的乐园。宜居是所有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所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目标,不符合宜居“标准”的城市应努力达标,符合宜居“标准”的城市,要根据情况锦上添花。正如有关专家所说,宜居城市是一个永续发展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内涵不断丰富的永恒的过程,需要让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社会保障不断地完善,岂可以一纸标准画地为牢?标准是工业时代批量生产的产物,容易造成事物发展的固化。
    何况,宜居与否的标准来自人们的心灵体验和亲身感受,这种体验和感受因人不同、因所处的社会阶段不同而见仁见智,原本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标准。专家可能对宜居有数字化的标准,例如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多少平方米、人均绿化面积是多少等,但对普通市民来说,宜居不是宏大的概念,也不需要太多的标准与数据,而常常是基于自己的内心感受与判断:自己的生活环境,在富裕之外,是否有购物、饮食、服务的便利,是否有吃早点、配锁、修自行车的地方,上学、上医院、上邮局、上银行是否方便,不仅要方便,而且还要便宜……这些都是宜居的基本要义。国外的一些宜居城市都是中小城市,市民收入并不高,经济也并不活跃,可我们经常会为那里生活之方便、便宜而心生羡慕。
    此外,一个城市不可能拥有宜居的所有元素,宜居城市既要有共性更要有个性,各有各的特色,人们也各有各自的评价和选择,这也正是有的人偏爱这些城市,有的人偏爱那些城市的原因。人们也各有各的评价和选择。而“宜居标准”的确可能会造成“千城一面”。而且,建设宜居城市,一旦被“标准”控制,就有可能陷入程式化、激进化误区,用这种标准进行城市之间的横向比较,会导致各城市不顾自己条件,提高城市建设标准,造成很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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