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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银行发挥优势 “联合贷”加速推进
互联网贷款政策酝酿新突破
2020-04-16 作者: 记者 汪子旭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当前,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互联网银行间的贷款业务合作正渐趋常态化。疫情之下,在线金融需求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大,记者了解到,多家大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银行间的一系列针对中小微客群的贷款合作项目正在加速推出。

  与此同时,针对联合贷款、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信号近期也频频释放。银保监会日前印发通知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进行贷款业务合作,《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近期也在业内征求意见,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业内专家表示,互联网贷款趋势不可改变,目前监管政策导向是规范和发展并举,减少互联网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乱象。

  “非接触”金融需求提升 联合贷款合作更深更广

  “近年来,中信银行联合网商银行等互联网银行,通过共享金融科技、客户资源和风控能力,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合作,加快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当前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与互联网银行间的贷款业务合作正渐趋常态化。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赖丹妮告诉记者,目前双方的合作模式主要有联合贷款和助贷。其中,联合贷款是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方式,而助贷是政策性银行或大中型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方,借助互联网银行的获客、初筛等必要贷前服务,由资金方完成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后,发放百分之百的放贷资金。

  据新网银行行长赵卫星介绍,目前新网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主要的合作模式是“联合贷”,但不同的银行其合作的具体方式也不太一样。此前新网银行和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合作的“联合贷”,主要由新网银行进行客户引流推荐,合作行再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客群、自主风控。不过目前合作模式有了一些新变化。“比如和以往联合贷款模式中由互联网银行引流不同,近日新网银行与工商银行的合作,是将工行客户中未能数据化的客群转推给新网银行,由新网银行和工行联合风控后,双方再联合出资发放贷款。”赵卫星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疫情以来,对小微客群融资扶持力度加大、“非接触”金融需求提升,这种业务合作正在加速推进。赵卫星表示,近来,新网银行加大了对小微客群的扶持力度,比如,新网银行开始与邮储银行开展针对小微客群的合作,与国开行的合作也即将上线,目前小微信贷的投放占比每周都在提高。

  网商银行行长金晓龙也表示,近期,网商银行发起了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三大政策性银行、六大国有银行、主要的股份制银行等共100多家银行参与其中。

  发挥各自优势 助力小微融资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贷款业务合作,大中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互联网银行能够发挥各自优势,从而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降低贷款成本,为更多小微群体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发布的《助贷业务创新与监管研究报告》指出,传统金融机构受限于风控技术、成本、更重要的是对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无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可持续的信贷服务。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统计,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要熬过平均3年的死亡期后,才会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由此可见,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赵卫星表示,“联合贷”其实就是响应市场需求的一种贷款模式创新。商业银行有资金,但要下沉渠道服务小微,光靠线下网点是没有成本优势的,而互联网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手段主要服务小微,但却缺乏资金,两者通过“联合贷”的合作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各自的问题,在双方自主风控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的资金能够借助互联网渠道有效服务小微群体,互联网银行也拥有了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说是共赢。

  “邮储银行自身网络贷款产品平均额度是10万元,仍有一定门槛,而通过和网商银行合作无接触贷款,客户的平均额度在1万元左右,能够服务到更小微的群体。这些客户更多来自淘宝天猫网商或者线下扫码的场景,这些场景有显著的特点,客群更为年轻,更多是新经济主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三农部总经理助理陈鹏说,未来和网商银行合作的无接触贷款会常态化下去。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实际效果看,互联网银行与主流银行联合贷款模式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 “融资贵”问题。从初步观察看,联合贷款模式已经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

  互联网贷款趋势渐成 监管引导规范发展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可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加强对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线上贷款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此类银行的业务合作。

  “互联网银行本质上也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存在竞争关系,且互联网银行在技术实力、场景能力等方面更强,因此大中型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银行合作存在结构性问题。但是中小微企业属于传统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平时不太愿意触及的领域,监管鼓励双方在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合作,很大程度上能够规避这种结构性矛盾。”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车宁表示。

  赖丹妮也表示,监管部门鼓励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以及相关合作案例的增多,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加速出台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据记者了解,《办法》酝酿已久,此前也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但目前尚未正式出台。董希淼表示,《办法》作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基本法”,将正式确立互联网贷款的地位,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从根本上有助于互联网贷款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目前监管层和业内人士对纯线上模式的互联网贷款最主要的关注点仍集中在风险控制上。“当前联合贷款存在的核心问题就是风控外包等道德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波及其他机构或是整个市场。”车宁表示。不过他也说,这并不是这个市场发展到了末端而暴露出的风险,而是市场刚刚开始做、各方定位还在调整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目前监管的政策导向也是很明显的,是规范和发展并举,当下来说还是更着力于规范。

  业内普遍认为,《办法》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成熟度比较高。监管部门对业务风险点已经做了比较全面的覆盖,但又和市场操作空间做了比较好的平衡。《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应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数据、不得与无资质的平台共同出资放贷、不得进行暴力催收等,针对性较强,有助于减少互联网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赖丹妮表示,对互联网贷款的监管,监管部门想紧紧抓住两条线,一条线是报送制度,另一条线是商业银行本身。这样可以大大提升监管的可操作性与效率。互联网贷款是整体趋势,扼杀或阻碍其发展并不明智,但因为互联网贷款与线下贷款毕竟不一样,监管部门还在摸索更有效的风险监管机制,也在想办法升级监管方法。

  董希淼建议,可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搞“一刀切”,区别对待金融机构和无资质平台、互联网银行和其他银行。如对互联网银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鼓励继续探索。其次,建立负面清单。参照互联网贷款实际运行情况和效果,抓住牛鼻子建立负面清单,实施“精准拆弹”,把握好力度和节奏,避免给市场带来过多冲击。再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内外部统一建设标准,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拔掉“信息烟囱”,打通“信息孤岛”,为互联网贷款发展提供更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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