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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网读书频道
造反者中的民间匪类
不能说民间的造反者都有帝王之心。但这类人一旦拥有军事实力,占山为王,称霸一方,往往转化为民匪。他们似乎身不由己,自我膨胀,希求做天下之主。这愿望之强烈仿佛魔鬼缠身一般。于是群雄逐鹿,厮杀不休,又是一番生灵涂炭。其中有少数最后胜出者,成了开国皇帝,多数土崩瓦解,归于灭亡。尽管有这种成王败寇的分别,但抱有争霸雄心,以求一逞,却从陈胜吴广,到刘邦、朱元璋、洪秀全,概莫能外,连《水浒》中的李逵不是也说:“大宋皇帝你做得,偏我哥哥做不得?”“莫如杀上东京,夺了鸟位,咱们做个小宋皇帝,哥哥做个大宋皇帝。”可见,不但是匪类头目有此野心,其群下也有此心愿。帝王思想,人皆有之,岂不然乎?然而,无辜百姓却又要横遭劫难。 《庄子·盗跖》描写春秋时大盗名盗跖,其人“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庄子》多寓言,容有夸张之辞,但不能说毫无根据。从文中可知,盗跖横行,天下为之所苦,其所为凌暴的对象绝不止于诸侯,势必殃及百姓。其绝非吊民伐罪之师,是可以断言的。 后世农民起义中借正义复仇之名,行杀人越货之实,所在多有。宋人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三称:“晋安帝时,孙恩乱东土,所至醢诸县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辄肢解亡。隋大业末,群盗蜂起,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黄巢陷京师,其徒各出大掠,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此条笔录本来是述民众仇官之深,但如孙恩起事时将诸县令剁为肉酱,让其妻子食,对不食者即杀之,实在是过于血腥残忍了。隋末群雄,滥杀官员及士族子弟,其惩罪肯定是扩大化,祸及无辜。黄巢军的滥杀,有黄巢“我花开后百花杀”之句、民间传言“黄巢杀人八百万”为旁证。韦庄《秦妇吟》亦云“尚让厨中食木皮,黄巢机上刲人肉”,“天街踏碎公卿骨,肉库烧成锦绣灰”,确系实录(参见史式《太平天国不太平》,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宋朝方腊起义,“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肢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暴虐官吏固然可恨,但百姓遭受造反滥杀的池鱼之殃,也能说是正义之举、堂堂之师吗? 不能否认,民众造反为统治者暴虐压迫所激,统治者是罪魁祸首。却也不能否认,造反者中有天良未泯、出身贫寒的善良之民,如侠盗、义盗之类的抱打不平,见义勇为者。《后汉书?郑玄传》载,郑玄,高密人。治经学有重名,为重仰慕。东汉末,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黄巾军过高密,见玄皆罗拜,境内无犯,民皆赖以保全。又如范摅《云溪友仪》卷三载,唐诗人李涉遇盗,知其为博士,盗者即礼遇待之,赦涉而去。但这种仗义之行在古代群盗中毕竟可遇不可求,例证甚少。乱世民谣称“匪来如篦,官来如剃”,官军掠夺民众席卷一空,而盗匪之流如篦之掠也够残酷,亦势必大量破坏生产力,导致历史的倒退。无视这些史实,同样是不客观的,何况还有不少造反者杀人如麻有过于官军者。 明末农民军张献忠军嗜血成性,亲睹者余瑞紫有《张献忠陷庐州记》云,张献忠克安徽六安,“午后,将六安人尽剁其手。先伸左手者砍去,不算,复剁其右手”。另傅吉迪《五马先生纪年》亦载,献忠部下攻简州,“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号呼之声胜如雷吼”。这种暴行还出现在张献忠攻破重庆城之时,张献忠下令对被俘军官宽大为怀,一个不杀,仅剁手为戒,3**7万明军便都罹此酷刑。崇祯八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攻朱元璋老家凤阳,焚毁朱家宫殿,烧掉明皇陵30株参天巨松,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后转攻六合,“是日围六合,裸妇人数千詈城下,愧沮者磔之”。“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闰年十二月,攻陷霍山县“杀戮惨毒:有缚人父与夫,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暴酷亘古未有”。张献忠由湖广撤入四川,强征十几万青壮入伍。《巴东县志》云:“尽驱荆州民入蜀,男女扶携,鱼贯而进,越数月始毕。”《巫山县志》载,因粮食匮乏,途中饿死者无数,“所掳楚中男妇尽食麦苗草根,死者相枕藉,大江舟络绎不绝,两月始尽。尸横遍野,江水皆臭,居民所遗无几”。农民军中受历来“夫为妻纲”礼教影响,鄙视妇女者颇有其人,因此对妇女残害尤甚。 李自成的大将刘宗敏以自成有帝王之分,立刻“杀其二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以从者”。张献忠常说:“天下事皆妇人所坏。”所掠美女,常留宿几次就借故杀掉。占黄州后,将老丑妇女放走,留下貌美者,强之拆城墙。城墙拆毕,即全部杀死于城下。攻打滁州一役,掠大批村妇,尽断其头,倒埋在城下,露其阴部对着城下,意谓以阴克阳,想以此压住城上的大炮,最终却攻城失利,一败涂地。(以上均引见于张宏杰《农民起义书写了怎样的历史——以张献忠为例》一文,载《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5期。)上引文章作者认为:“与地主阶级斗争十分坚决的革命者张献忠,他统治劳动人民手段的野蛮下作实在大大过于历代反动统治者,甚至超过最野蛮的皇帝朱元璋。”究竟张献忠居蜀杀了多少人,似乎很难统计一个确切数字。民间据说有一通张献忠的圣谕碑,刻有“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一段文字,俗称“七杀碑”,似乎其滥杀是替天行道,惩罚顽民了,可见其杀性之浓之狂。但也有人质疑此碑,据说碑上只刻有“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德与天”,是六字二句,没有七个“杀”字,认为滥杀者本是镇压张献忠余部的清廷大军,清军将其罪行反诬到张献忠头上。这当然也有可能,清军南下时有“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之暴行,残酷令人发指,也不是什么王者吊民之师。但要说张献忠没有滥杀,似乎也不是事实。试想张献忠带领大量军队,吃喝住行,军需甚巨,其部四处游走,不事生产,不可能不向广大农民筹款催饷,于是为强征军需而大开杀戒,也是势在必行,或许未必残暴过于清军?《蜀龟鉴》一书述及张献忠部及四川本地“摇黄十三家”农民军伙同杀人的记录云:“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四五,而遗民万不存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这虽是粗略的估算,却也够骇人听闻了!张等暴虐滥杀,毕竟不能虚言视之。抗战前,鲁迅撰文曰:控诉异族奴役中国之苦的文学,自然是对的,但也要小心,“不可使大家都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半夏小集》)。实可谓于史有鉴。国人固然应反抗异族侵略,但倘匍匐于张献忠之类“农民起义领袖”的统治下,那又是怎样的处境? 那么,近代规模最大、势力最广的太平军起义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最初洪秀全创“拜上帝教”,据说就是梦中得了上帝的启示,洪高烧发病即呓语“朕是真命天子”,要“坐得江山,左脚踏银,右脚踏金”。说明他闹太平军,为的就是做皇帝。如此梦呓固不足信,但看他起事后四处攻掠,念念不忘的正是要建立“小天堂”。他动员人们举家入教,为的是断其退路,只能奉命死战,而且军法严酷,违令者动辄斩首,点天灯,五马分尸。太平军之作战勇敢,纪律严明,就是用这样的办法逼出来的。太平军首克永安城,洪秀全自称天王,入城后不顾清军大军围困,首先是修缮天王府,并为自己选了三十六个娘娘,并封王爵,仿效的完全是帝王为非作歹的一套。此后,洪又制定等级礼制,称其世子万岁。为供应其及从下每天享用十斤肉和逐级递减的肉食,他将永安百姓所有粮食财物一律没收,使城内开始闹饥荒。不久,洪秀全永安突围,攻打桂林,便激励部下:“脱尽凡情顶高天,金砖金屋光焕焕。高天享福极威风,最小最卑尽绸缎。男着龙袍女插花,各做忠臣劳马汗。”为的就是纵情享乐。随即攻打长沙,在战事紧张时洪秀全并不负责军事,却亲自去监督造大玉玺。长沙未攻下,又攻岳州,下武昌,接着占领南京,兼攻镇江、扬州。就在其仅仅占有的这三座城,洪秀全开始关门过起“小天堂”的日子,他得意地写道:“一统江山图已到,胞们宽心任逍遥。”他在部下中不断神化自己,内心却极度虚弱,初起事时战事吃紧,他却借故抛下冯云山支撑危局,跑回广东躲起来。三年后,冯云山在广西发展了三千多教徒,他又赶往广西。在他鼓动下,冯云山举兵,不幸被官府逮捕,他又逃回广东躲了一年半。冯云山被营救出狱,洪秀全才返回广西。此后,凡有战事,洪从来不上前线,只在后方作乐。在南京天王府中,他花天酒地,拥有八十到一百个妻妾,并为这些“娘娘”规定了“十该打”的戒条,如“起眼看丈夫”、“讲话极大声”、“眼左望右望”等,都该打。政事则委于杨秀清去处理。由于杨秀清以天兄之名大权独揽,导致诸王不和,发生了“天京事变”。洪先是利用韦昌辉杀杨,后来石达开又杀韦,直弄得元气大伤,濒于崩溃。洪韦杀杨是斩草除根,共杀杨及其亲信六千余人,“醢而烹之,夷其族”。据说还要高级将领分食杨秀清肉羹,简直是禽兽不如的酷刑。天京之变后,石达开回师问罪韦昌辉,韦自知不免,索性兵围石达开之翼王府,杀石达开母妻子女数十人。洪秀全心生畏惧,又利用石达开举靖难之师,凌迟处死韦昌辉,寸磔其尸,割成二寸之肉块,悬于木栅示众。后来石达开出走游击西南,终被清廷捕获,于成都被清廷要员骆秉章凌迟。洪秀全之昏聩作恶一直到败亡亦未见有所收敛,而是变本加厉。当天京将被清军攻破时,李秀成问他怎么办,他说:“朕的天兵多过于水,何惧曾妖(曾国藩)乎?”李秀成又问城中无粮草,饿死了很多人,怎么办?洪竟答:“全城俱食甜露(野草煮水充饥)可以养生。”最终洪因食甜露致病死。(以上引见于张宏杰《心不在焉的革命者:洪秀全》,载《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6期)。 洪秀全实行过什么进步政策吗?没有。对一些史学家称赞过的太平军内部有过“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及什么“天朝田亩制”等惠民政策,权威专家史式先生曾著《太平天国不太平》(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潘旭澜先生著《太平杂说》对之均有翔实的考辨,结论是这些政绩都是不存在的。史式引罗尔纲先生的评语说:“他(洪秀全)这一个宗教,一旦脱离群众,为个人争夺服务……那就不仅是成为荒诞的东西,而且变成为一条缚在脖子上的绳子,把自己越缚越紧,以至于身死国亡。”马克思的论断更是一针见血:太平天国“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他们没有任何口号。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惶比给予老统治者们的惊惶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与停滞腐朽对立,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化身……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中国记事》)。 综观太平军兴亡史,洪秀全就是一个邪教教主、独夫民贼,是一个民匪升格为官匪的暴君。 最典型的莫过于民国初年被斥为国贼的“四张”,即张宗昌、张作霖、张敬尧、张勋。此四人均出身贫寒,少小受过苦难欺凌,挣扎在社会最底层,或为乞丐游民,或为无赖盗贼,或为响马土匪,或为兵痞杂工,都不是本分的自耕农。但在民初混乱的社会动荡中,凭借机巧权诈和敢于冒险,由抓兵权而占据高位。张宗昌成了直鲁联军总司令、奉系安国军副总司令,张作霖则是奉系军阀头子,张敬尧当上湖南督军兼省长,张勋则是自封议政大臣兼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竟率领辫子军搞了十二天的帝制复辟。这“四张”在大权在握时都背叛了自己劳苦大众的出身,横行专制,根本不顾百姓死活,一味作威作福,而且仇视革命,死心塌地地反社会反人民,没有干过任何体恤百姓的好事,似乎是变本加厉地反动。“其仇恨革命最典型表现就是滥杀,对阶级兄弟从不手软。”(参见顾土《贫窭者得势后——重读民初“四张”》,见《书屋》,2009年第3期)其斑斑劣迹罪行,载入文献,人神共愤。张作霖曾与官家子弟陈独秀同学于陈的叔父陈昔凡。陈独秀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革命家,而张却是地道的军阀头子。从国贼“四张”的身上不难看到张献忠、洪秀全的影子。这种由赤贫者而成为暴发户,由民匪而上升为官匪的现象,是无法用简单的阶级决定论来解释的。可见,民匪与真正的劳动人民是实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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