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吉林证监局官网消息,东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收入确认等问题被责令改正。
据公告,此次东北证券遭遇监管点名,主要由于两大事项:一是在部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未明确约定提供研究成果义务的情况下,将部分证券交易席位租赁收入确认为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二是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变动异常的原因。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2010〕1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席位佣金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收入,应当根据收入性质,分别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下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业务”以及“证券咨询业务”相应明细科目中核算。
对于东北证券上述问题,吉林证监局最终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东北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在1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东北证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系业内最早一批证券公司。2000年6月,经证监会批准,经过增资扩股成立东北证券。2007年8月,东北证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为23.40亿元。
目前,东北证券旗下拥有东证融通私募基金子公司、东证融达另类投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控股渤海期货、东方基金,参股银华基金;在全国设立38家经纪业务区域分公司、100家证券营业部和3家分公司。
在此次涉及监管点名的业务上,投资咨询收入归属于投资与销售交易板块。据介绍,东北证券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以权益自营业务与固定收益自营业务为基础,发挥研究咨询业务的赋能作用,发展特色化的衍生品交易、量化交易、做市交易及另类投资业务。2021年年报显示,东北证券年度证券交易席位租赁收入2.16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2.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