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作主旨演讲。
6月28日,由经济参考报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建设银行、平安普惠共同主办的“2019普惠金融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参加会议并发表演讲。
刘克崮表示,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应调整价格管控政策,要优先解决融资难适度控制融资贵。“小微经济体在融资方面的主要问题是‘难’,建议首先集中力量解决融资难问题,大幅增加供给。供给增加了,供求关系改变了,‘贵’的问题定将缓和或改变。”他表示。
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刘克崮建议加强统分结合的中央和地方双层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刘克崮表示,目前我国“一委一行两会多局”的双层金融监管体系已形成。所有省、区政府都建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局,但是中央层面在对地方政府小微金融管理监督体制与能力建设方面缺乏领导和指导,地方金融局(办)自身又缺乏小微金融理论和技术开发的学习和实践,地方监管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建议在新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地方金融研究、指导工作机构,指导推动地方金融管理体系的建设,同时开展国内外经验交流学习。
“如何平衡好发展、服务和监管、风控的关系,是当前地方金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议发展和监督要齐头并进,发展伴监督,监督促发展。”刘克崮强调。
此外,刘克崮认为小微金融的引导支持政策应体现梯次性、差异性。
具体来看,刘克崮建议,一是出台差异化、梯次性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建议对金融机构20万元以下的农户和个体户贷款、20万元至100万元城乡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所得税减免政策。二是补充出台差异化、梯次性的货币政策。包括对发放100万元以下微企业贷款的银行进一步降低存款准备金、提供再贷款。三是对于20万元以下农户贷款的坏账核销损失,财政给予30%的分担;对于5万元以下的贫困农户贷款坏账核销损失,财政给予50%的分担。四是贴息要适度。对局部的产业、地区的小微经济体贷款在一定阶段内可以考虑贴息,但是大面积大规模的贴息从投入产出效果及其“扭曲价格”的副作用来看,效率较低,应限制使用。五是担保要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