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时强调,希望金融系统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小微企业在维护市场竞争活力、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稳定社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产生的税收和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占据全国总量的规模可观,提供了全国非农产业半数以上的就业岗位。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非常重视,李克强总理2016年7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提出“三个不低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一次强调,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然而,这一问题难以轻松破除。除了少部分管理水平较高、拥有优质资源的小微企业以及部分仅有临时资金周转需要的企业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外,大部分小微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营运资金短缺是常态。同时,受限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板市场,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此外,部分小微企业经营者不注重个人及企业的信用积累、缺少有效的融资担保,滋生银行审批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
不难发现,小微企业融资难,既有企业经营状况、信用意识等自身发展限制,又有直接融资特点与小微企业需求不匹配的错位。
要改变小微企业融资难还需多管齐下。
一要加强诚信宣传,完善违约惩戒,引导小微企业主提高守信意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关键因素之一。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缺乏,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信用对其发展的重要作用。有关各方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征信宣传力度,让区域内广大小企业经营者提高对诚信的认识,形成信用观念,重视信用积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按时还贷,提高信用等级。
在强化信用意识的同时,还需加强制度建设。例如,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完成人民银行、法院、交通部门等相关违约信息共享,加大个人和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提高违约成本,使违约“得不偿失”,让老赖无处可逃。
二是规范企业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小微企业要采用现代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建设和专业技能建设等,降低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提高自身的能力更快发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的财务报表,清晰自己的资金流向,为企业发展规划作出合理评估,对外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融资打下可靠基础。
三是银行要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研发灵活的融资产品。涉及小微信贷的银行多为基层分支行,信贷审批权集中在上级。审批程序较多,审批过程繁杂,时间长,成本高,很多小微企业因此放弃银行贷款这条路径。
因此,银行应创新设计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围绕小微企业需求资金具有“短、小、急、频”的特点,适当简化信贷手续、放宽限制,赋予基层分支机构一定的审批权限;同时,结合区域内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开发适合区域内小微企业的产品,差别化搭配融资产品,使小微企业能够有多种选择,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支持企业的发展。提高小微企业快捷贷、循环贷、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贷款、贸易融资、微贷通等特色产品的利用率。
四是发展民营资本,完善融资途径。清除市场壁垒,稳步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开放民间资金进入小微企业融资市场。适当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定位小微企业融资的小型商业银行体系,实行公平市场准入条件和差异化市场定位政策,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并取得合法地位,为小微企业提供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
规范引导民间借贷。民营资本介入金融领域一部分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存在,对小微企业融资起到了重要作用。应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加以规范,注重引导,促使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