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宋都股份(600077.SH)跨界投资遭问询。3月13日下午,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启迪清源”)形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西藏珠峰(600338.SH)“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的执行。其中,宋都锂科拟垫资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6亿元。
但本次投资遭到三名独董一致投下弃权票,理由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入了陌生领域,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现金流,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
随后,上交所针对项目的决策情况和商业合理性、项目的相关风险以及资金来源等问题,向宋都股份“闪电”发出问询函。
跨界投资遭独董投弃权票
3月13日晚间,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签订了《联合体协议》形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西藏珠峰“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的执行;西藏珠峰与联合体就该项目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本次相关合同项下涉及的设备采购金额为16亿元,由宋都锂科进行垫资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而宋都锂科有权按照垫付金额收取年利率为8%的利息。
协议还约定,合同设备全部垫资款项及相应利息,西藏珠峰应在项目膜工艺段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或2024年3月31日起三年内(含2024年3月31日)孰早分三期偿还完毕。同时,在合作经营期内,西藏珠峰每月按照协议约定计算产品处理费和运营奖励金支付给联合体。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宋都理科成立于2022年3月9日,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其中宋都股份持股51%,另外两名股东海南华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海锂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24%、25%。
针对该投资,宋都股份内部董事认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创新业务的契机,符合目前碳中和、碳达峰的产业方向。公司通过前期适度资金垫付,参与中长期的运营和产出,其间与联合体单位一同组建团队,积累技术水平,符合整体商业规划。在创新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将把控制风险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在新领域开拓创新,建立自己的技术团队,争取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
不过,宋都股份三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多元化经营可以分散风险,但同时进入了陌生领域又增加了一定的未知风险,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现金流,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并考虑目前国际形势以及未来走势、经济风险和行业调研,进行慎重决策。鉴于上述因素,3名独立董事全部投下弃权票。
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不当诉求
对于宋都股份上述投资,上交所第一时间进行了问询。3月13日晚,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结合本次合作中各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具体说明各方分别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源和获取的经济利益,明确公司除提供的财务资助外,是否还需要进行后续投资。
作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宋都股份直言,宋都锂科目前并不具备盐湖提锂建设的专业知识储备、技术、人员,而是主要通过与联合体另一方启迪清源联动,依靠其专业团队的输出,负责对技术的保障、设备供货等技术服务工作,存在因初次合作而协同效率不够对工期影响和延误的风险。
就此,上交所就此要求宋都股份结合公司对相关领域的实际经验、技术积累和风险把控能力,说明除已披露的风险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如潜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并予以充分提示。
另外,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说明合作方启迪清源及相关团队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相关领域的运营经验、前期运营的项目规模及盈利情况、取得的技术专利及应用情况等,明确启迪清源是否具备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技术、人员、经验,是否需要外包、外采或取得他方的技术许可等,并说明公司与启迪清源在成本结算和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机制。
针对宋都锂科的公司股东情况,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核实并补充披露,与两家股东合伙企业合作的背景及原因,并结合两家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出资能力以及出资资金来源,自查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监高与两家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和资金往来、其他利益安排等。
此外,问询函要求宋都股份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监高与本次交易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及资金往来、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的资信、质押风险、大额存单质押未予解除、相关方后续减持安排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明确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不当诉求。
16亿元资金来源被重点关注
协议显示,宋都锂科需垫付的合同设备款高达16亿元,占宋都股份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的33.93%。2021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宋都股份货币资金余额77.23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9.41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41亿元。
宋都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该出资对公司当期的现金流支出有一定影响,由于项目经营存在一定周期性,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月22日,宋都股份发布回购股份计划,拟于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回购1.3亿元至2.6亿元公司股份。然而,今年1月22日,宋都股份却宣布,因为需要集中资金保障项目运营和主业周转,优先将资金用于投入公司主业经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开展上,所以未能按期完成回购计划并终止回购。公告显示,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仅有262.50万股,回购金额仅为799.98万元,实际回购金额仅占公司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6.15%。
没钱回购却有钱跨界投资,对此,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明确16亿元财务资助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全部由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如是,请论证商业合理性,并说明是否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状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最近一年的偿债安排等,说明大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合理性,剩余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充分说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等等。
另外,今年2月22日,西藏珠峰披露公告称与启迪清源及其联合体签订合作协议。2月22日至3月13日,宋都股份股价累计涨幅24.16%,并在3月1日-3日连续3天涨停。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说明公司内幕信息制度是否健全,本次筹划合作事项是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控的相关规定,核实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交易对手方、其他相关方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期股票交易情况。
根据西藏珠峰定期报告,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1.03亿元,净资产仅26.96亿元,主要为勘探资产12.57亿元、固定资产15.46亿元。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进一步结合西藏珠峰的资金情况、资产的变现难度、仅提供信用担保及公司收款的前提条件等,核实并补充披露西藏珠峰还款资金的来源,分析难以收回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程度及相关保障措施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