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在出席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时表示,根据相关公司治理观察报告排名,在2010年到2016年间,中国公司治理水平在下降。重点原因的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未能与时俱进;公司治理报告空洞化;独立董事如同花瓶;运动式执法一直没有解决,等等。
她表示,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方面,健全我国的立法是当务之急,如《证券法》已经比较落后。
她还表示,加强执法是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严格执法,除了要对严惩违规者以外,执法者也应当要解决运动式执法的问题,以便给我们的市场和上市公司、投资人一个合理、合法的预期。”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