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富国瑞士5日就一项基本保障收入提案进行公投,以决定未来是否向每位公民无条件发放2500瑞士法郎(约合1.68万人民币)月薪。初步结果显示,这一方案被否决。这一提案是由一个非政治团体于2013年提出,获得了超出10万名瑞士民众签名支持。按照瑞士法律,任何提案只要在18个月内获得超过10万名公民签名,就可诉诸全民公投。如果想生效,提案必须在全民公投中获得多数公民、多数州的支持。
从国内网上对这则无条件“全民发薪”公投的反应来看,绝大多数参与的网民都对瑞士国民由此展现出的素质赞赏有加。笔者认为,除此而外,对我们来说或许还有更多的启示。
从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角度来讲,国人之所以对这起发生在异国他乡的瑞士公投案如此地感兴趣,除了有对瑞士如此富有的惊奇,也有对瑞士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决策程序的兴趣。
当一个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事务问题被提出,并进入社会公共决策程序,进而要让全体国民作出选择,并且事前并不知道多数国民是选择反对、还是选择赞成时,这样的公投,对全体国民来说或许可以说是一种“风险”。这样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全体国民所认可和愿意承担的一种制度成本。
其中道理说来也不深。一般来说,与政府决策的效率与成本相比,采用民主决策程序的效率肯定要低得多,成本也会高不少。采用民主决策程序的结果,在效率与成本上也面临并不一定会比政府决策结果来得好的风险。但尽管如此,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许多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上还是采用了瑞士这样或是类似的民主决策程序。
原因又在哪里?这是因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已经证明,虽然政府决策在效率上与成本上有时也许会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政府往往在处理行政事务时,有着自已的利益诉求,而且这种诉求在某种程度上会让政府可能作出远离甚至损害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决策。民主决策,虽还称不上完美,但人类历史经验与教训已让人们相信,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民主程序可以让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有效地避免由政府决策可能带来的危害,同时,人们也愿意承担由民主程序带来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