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良好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
“以房养老”本是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为提升日后生活保障而采取的一种购房行为。但是,有的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各种宣传噱头,主动与老年人取得联系,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利用互联网、手机小程序等设置“套路”,引诱老年人大额消费投资。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以“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康养医院”等养老名义虚假宣传,在购房合同设置以房养老虚假款项,诱骗老年人购买房屋,实际建成后并未配套建设承诺事项。
在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多面铺开,当地政府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综合运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各项工作抓的紧、抓的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宁津县中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亚鑫诚二期项目,公司销售部门在宣传住宅产品时夸大项目养老服务事项,虚假承诺交房时间,结果交房时间比承诺时间足足晚一年,至今没有交付,具有养老诈骗性质。
为解决部分老年业主反映的问题,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同开发商联系,制止开发商“以房养老”虚假宣传行为。同时组织专门力量,约谈开发商,要求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组织竣工验收,确保9月底交付给业主,同时要求开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承诺事项,完善各项养老服务功能,保障老年业主权益不受损害。
“坚决重拳打击住建领域养老诈骗行为,让老年人不上当受骗,牢牢守住他们的钱袋子。”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宁津县住建领域,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了《宁津县住建系统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专题会议,将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重要范围。结合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住宅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隐患。同时,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力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联合司法、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面摸排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线索和隐患,建立摸排工作台账和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方式,以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标语、现场讲解等形式重点对“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诈骗手段进行全方位集中宣传,以案为警诫,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帮助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提高反诈骗、识别诈骗和预防诈骗能力。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宣传养老诈骗预防。利用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在“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公开住建系统举报电话、地址,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实际问题。
据统计,自2022年4月开始,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共开展房地产项目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专项检查19家次。对县政法委及上级专班反馈的有关线索进行梳理和甄别,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在微信公众号转发关于预防养老诈骗方面的宣传图文,累计宣传25次,覆盖人群1万多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提醒,对购房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进行风险提示。
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狠抓住建领域“养老”诈骗行为,将持续加大对在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购房和消费行为,加大对非法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涉诈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以房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同时,宁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调查问卷、拍摄视频等方式走进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的坚固防线,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卞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