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方便了,我只打了一个咨询电话,寄了一份仲裁申请,加了一个微信群,在没到过仲裁机构没见过仲裁员的情况下,1万多元经济补偿金就打到我卡上了……”江苏扬州的陈先生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激动地说。原来,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小小的“微信群”。仲裁调解工作微信群工作法是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抗击疫情中推出的便民便企创新之举。
今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部分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出现了违规降薪、裁员等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仅3月份,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增90%。面对这一新情况,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胆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立“仲裁调解工作微信群”的方式,对一些事实清楚、权责明确、标的额不大的案件进行了积极的“在线化解”,即搭建一个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共同参与的微信群平台,大家在这个平台上谈诉求、讲理由、找依据、寻方案,加大案前调解力度,快速解决劳资纠纷。目前,通过“仲裁调解工作微信群”,调解成功率高达70%,取得了逾期的效果。
据介绍,建立“仲裁调解工作微信群”后,仲裁员一般作为“群主”要宣布“三大纪律”:一是各方在群里发言时要文明礼貌,不得恶语攻击;二是发言以摆事实讲证据为主,言简意赅不重复;三是不得在微信群中散布、转载违法违纪言论。此后,群主仲裁员主导案件调解的走向,通过对话理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各项要素,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辞退理由等等。初步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仲裁员再针对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进行梳理与归纳,找出矛盾的焦点,引导双方就焦点内容进行类似举证、质证和辩论的交流。时机成熟时,仲裁员根据交流沟通情况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供双方讨论。通过充分的沟通,双方很快达成和解。仲裁员此时还可以通过简易程序,采取当天立案、当天出具仲裁调解书的方式,快立快结,便民便企。
值得一提的是,在微信平台上,“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法库”等权威的公众号里有大量的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仲裁员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内容转载到群里,让大家阅读与思考,预见自己案件可能的走向与结果,从而提出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案。仲裁员也可以在群里解惑答疑,以案说法,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
小小微信群,作用倒不小。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坦言,建立“仲裁调解工作微信群”的做法方便快捷,符合大家的工作生活习惯,值得进一步探索,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吴群 吴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