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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全面升级 2000家私募濒临注销
2016-04-29 作者: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4月29日,证监会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参加了发布会,详细解读私募基金监管、从业人员考试等相关政策及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自强表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机构数量多增速快,整体实力不强。从监管发现,私募基金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私募基金变相公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等;二是管理示范违规运作,部分私募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存在操纵市场等问题;三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机构长期失联,逃避监管;四是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非法集资的风险。近期,对一季度发生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事件进行了解,涉案的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规模有5.7亿,投资者1700多人。

  他表示,下一步要遵循统一监管、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以差异化监管的路径开展日常监管,其中,统一监管是要将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等各类私募纳入监管,实行统一的功能监管,统一的投资者标准和信披要求,防范监管套利,对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等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统一监管,适度监管就是不设行政审批,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监管和自律主要从信披入手提出底线监管要求。组织现场检查,对长期没有展业的机构注销登记,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7553只,认缴规模5.70万亿元,实缴规模4.61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4.65万人。截至2016年3月底,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正在管理运行的基金总规模划分,管理规模在20-50亿元的322家,管理规模在50-100亿元的122家,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有94家。

  基金业协会表示,经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约2000家,协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予以注销。经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00余家,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600余家。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相关业务。若此类机构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将予以注销登记。

  2月5日公告发布以来,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基金备案补提登记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未遵循私募办法规定的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私募基金显然正在成为下一阶段监管部门的监管重心所在。据新华社4月29日消息,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犯罪,于近日被依法批准逮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博明、经纪业务发展委员会行政负责人刘军、权益投资部负责人许骏等人涉嫌犯罪,也于近日被依法批捕。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自强表示,近期证监会在私募基金监管方面将推动七方面工作:一是尽快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二是尽快修订并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对私募办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加强对托管机构、销售机构等其他服务机构的监管。三是制定出台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四是加强私募基金事中事后监管,上半年要开展对308家私募基金专项检查。五是指导基金业协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六是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建立信息共享、风险通报和重大事项磋商机制。七是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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