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对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予以关注并开展进一步核查,相关行为影响了市场正常发行秩序,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华泰证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据今年6月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违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二是未按要求配合自律调查,未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影响自律处分工作正常进行。三是多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四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总经理、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变动事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湘潭建设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莫明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对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梁景唐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