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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首月验放390.4万票
2020-08-07 作者: 记者 王文博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海关总署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1日至7月31日,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实施首月,北京、广州、深圳等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B2B出口390.4万票。海关总署表示,将积极研究并及时复制推广,使更多地区的企业适用新政,享受新政红利,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挥稳外贸、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之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在试点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将开启专门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海关总署表示,新政策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纾解困难,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优进优出取得了重要进展。

据了解,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政策实施以来,通过海陆空邮等渠道实现通关一体化、转关出口、跨境快速通关等多种物流方式通关顺畅。出口商品以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消费品为主,主要销往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据介绍,新模式帮助企业有效降低了成本。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模式的支持下,企业经营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除原有的零售包裹寄递出口形态外,现在又多了B2B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选择,可将原来一个个小包裹单独打包贴面单的操作,变为一次性批量出口,既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工费用,同时便利申报手续、提升通关时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通关通道和简化申报便利措施大大受到企业好评,为中小微企业“稳订单”保驾护航。

统计显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实施1个月来,业务不断扩面增量,呈现稳步上扬态势。从通关数据看,日均业务量持续递增,参与企业数、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等均不断增长。

试点海关普遍表示,新模式适应跨境电商B2B出口业态发展需要,解决了企业之前采取多种方式申报出口无法体现跨境电商新业态实际等问题,受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各方欢迎。企业对开展B2B出口试点有较高热情,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增长持乐观态度,成为B2B出口业务量稳步上涨的重要推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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