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抓好基层执政骨干队伍建设。辽宁省海城市委在严格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重“三个着力”,推动形成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为海城市的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着力抓好选拔任用。海城市委坚持有为才有位,破除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思想,对符合新时代海城发展需要,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清正廉洁的干部大力进行选拔,及时提拔重用了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抗击疫情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决打好脱贫攻坚等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任务中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切实把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在每一批次、每个岗位干部的配备上,让每名干部都清楚明白地感受到,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局面。
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海城市委通过落实重大工作任务跟踪考核、听取省市直部门评价、“优秀工作作品”评审和“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以及“海城好人”等宣传中,选树一批担当作为的典型,树立身边可见、可学、可比的优秀标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认同、坚定自觉地践行。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的政策措施。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用好用足用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将职级职数与领导职数通盘考虑,兼顾不同年龄段,使干部都有奔头和劲头。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月工资收入高于市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
着力发挥实绩考核作用。海城市委强化实绩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充分体现做与不做不一样,做多做少不一样,做好做坏不一样,坚决避免吃“大锅饭”。突出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体现“能者上、庸者下”。对于确定为“好”等次的,其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原则上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对于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市分管领导将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