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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 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0-06-01 作者: 郑清兵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刻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必然结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正是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我们党领导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第二,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全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进一步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第三,坚持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南。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所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国有企业不能例外。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要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厘清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些重要思想和制度安排,是在总结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创新。

  如何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引向深入

  第一,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积聚前行力量。

  理想是奋斗的目标,信仰是力量的源泉。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效果导向、坚持质量标准,不断深化“两学一做”、持续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广大党员系统地、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凝聚起团结奋进、干事创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第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进,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将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落实党建工作的阵地,实现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以及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和实效,坚决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净化改善、持续向好。

  第四,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引领融合。

  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践看,脱离中心抓党建,脱离业务抓党务,党建工作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就会失去生命力,只有把党建工作放到国有企业中心工作中思考谋划,才能从形式到内容上得到深化,从深度到广度上得到拓展,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国有企业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律建设

  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一员,笔者认为,必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国有企业转型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障。

  第一,坚守职责定位,着力落细各项监督职能。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切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落到实处。二是落细日常监督。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教育、提醒、批评融入日常,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和廉洁关,切实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依纪依规依法有序开展。三是严管厚爱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做出新作为。要敢于激浊扬清,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的依规依纪依法坚决处理,让别有用心者受到惩戒,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决不让好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

  第二,统筹重点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好不好,有两个直观标尺:一看党员干部作风好不好,二看有没有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狠治“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顿“会所里的歪风”等,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要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持续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有企业落实落细、成风化俗。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第三,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因权势大而破规,决不因问题小而姑息,决不因违者众而放任。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输送。二是紧紧围绕国有企业业务工作重点,扭住廉政风险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管控,堵塞漏洞风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督促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探索总结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严密的工作流程,压减权力设租寻租任性空间。健全“大监督”体系,运用监事、审计等监督力量,发挥群众职工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坚持和完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制度,选取身边案、新发案、典型案讲透纪法德责,达到教育身边人,挽救一批人,唤醒“梦中人”的效果。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公私分明、廉洁齐家。

  (作者为重庆市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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