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海城市委、市政府多方并举致力于完善改革激励机制,着重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重点健全了四项工作机制。
大力选拔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海城市委、市政府对符合新时代海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要,而且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清正廉洁的干部大力进行选拔,并注重在改革一线考察识别,选派干部到精准扶贫、招商营商、信访维稳、巡察、创城等基层一线和重大工作中经受历练,攻坚克难。
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的政策措施。海城市委、市政府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月工资收入高于市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把握干部思想脉搏,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最大程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热情。
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海城市委、市政府对影响期满后,该使用的及时合理使用,表现突出的可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年初以来,已有2名干部提拔任用到重要岗位上,29名干部的职级得到晋升。
营造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海城市委、市政府通过落实重大工作任务跟踪考核、听取辽宁省鞍山市直部门评价、领导干部“优秀工作作品”评审等“三项制度”和在“两优一先”“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以及“海城好人”等宣传中,选树一批担当作为的典型,树立身边可见、可学、可比的优秀标杆,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临难不避。(王升 孙青艳 陈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