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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跨出治理企业拖欠农民工薪水重要一步
2018-12-13 作者: 记者 明航/整理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临近年末,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多地纷纷落实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河南省人社厅表示,从12月起,拖欠劳动者8000元工资超三个月者,将被列入全省欠薪“黑名单”。河北省近日也印发通知,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进入等惩戒措施。

  网民表示,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欠薪难题层出不穷,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网民“北溟”认为,根据目前各地出台的“黑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其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网民“桂从路”表示,“拉黑”欠薪企业和个人,是实现农民工“零欠薪”跨出的重要一步。近年来,从深化建筑用工改革,到开展劳务实名管理,再到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一批改革举措密集落地,构筑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制度堤坝,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态势。

  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的同时,日常督查也必不可少。目前,人社部正以工程建设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欠薪行业为重点,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网民“任亚”认为,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应向社会集中公布,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

  还有网民建议,要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应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依法监管、市场主体自律、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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