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东郊一塑料颗粒加工厂经营者杨某因将废水直排河道,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成为当地警方实施“河流警长制”以来查获的最新一起案件。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西安公安机关已配置各级“河流警长”258名,办理各类涉河涉水案件26起。
今年初,西安警方启动“河流警长制”。据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河流警长”须对辖区内的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污染线索,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污染河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西安已有各级“河流警长”258名,对全市19条河流包抓负责。
近期,有群众举报,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办辖区浐河某工程用地范围内有非法采砂现象。“河流警长”接报后调查发现,被偷挖总方量约为3.8万方,损失价值约152万元。目前,6名涉事者已被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河流警长制”实施以来,西安各级“河流警长”共巡查2100余次,办理涉河涉水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刑事拘留18人,批准逮捕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