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安代表:
文化产业的基础在于内容,内容的生命在于原创。当前,我国文化原创力缺失问题不容回避,核心原创的缺乏,造成同质化、低端化经营问题严重,产业链整合能力较低。国内很多文化作品创造力不够,大部分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文化产业振兴立法应突出扶持原创力,体现出我国保护原创、奖励原创、尊重原创、培育和提升原创能力的文化发展战略。要高度维护原创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创造力。
姚晓英代表:
文化产业以内容为王、创意制胜,这是全世界都认同的产业规律,但是现在对文化创意保护不足,缺少“造血”扶持。利益分配方式是导向,原创力缺乏某种程度反映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作家、编剧的收入与演员的收入是否能够相比?我们最后看见的是开放出来的那朵花,而这朵花的种子、枝叶、土壤、养分却没有在报酬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此外,增强原创力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社会、全行业应有的自觉。每一个环节的劳动都值得尊重,盗版可耻,希望这两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王兴东委员:
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基础的基础”,当整个行业都不尊重首创成果时,原创力必然受挫。比如,未经编剧授权随意践踏法律赋予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制片人、导演或演员乱改剧本。很多影片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名字,这种蔑视原创的现象是不应该的。业界应严守底线,改编时须获得原作者授权;评论家应勇于批评,监督原创质量,剔除劣质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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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进代表: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有必要出台专门法律予以保障。建议尽快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法。
现行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如监事会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成员必须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等,这些规定在当时具有合理性,但现行政策要求监事会对企业决策与执行都要监督,监督信息也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开,国家经贸委也已经撤销。显然这些规定已经过时,有必要作修改。
公司法规定的企业内设监事会的监督效果也不能让人满意。按公司法规定,二三级以下国有企业实行内设监事会制度。但由于监事会组成人员的劳动关系、薪酬待遇、职务变动等均掌握在企业管理层手中,加之从员工中选拔的职工监事素质参差不齐,实际中企业内设监事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真正发挥对企业决策、执行的制衡作用。
彭寿代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目前已有一大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投入使用,但尚未形成产业集群,吸引企业创新创业的能力相对有限。全面进行园区智慧化升级,建设全产业链式的现代农业园势在必行。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全产业链产业园,引进国际前沿实用技术和高端装备,搭建“互联网+标准化+检验检测”等平台,努力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智能化、高端化。
华士飞委员:
建议加大新疆可再生电能源的外送通道,加强统一市场建立,促进更多地方消纳西部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这也有利于减少雾霾天气。去年新疆电源总装机7500万千瓦,但因为三分之二在本地无法消纳,在清洁能源中,弃风、弃光就有一半左右。从新疆到河南有2000多公里,每度上网电价2毛5,加上各项税收和其他费用,到河南的价格是3毛9。这与当地的电价相比仍然是经济的。
郑永飞代表:
我国机器人产业和欧美等国相比还有很多差距,认识到并敢于承认这些不足,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对自身定位和更好地发展进步。对企业来说,重要的是在精细化市场上深耕,让机器人产业变得越来越接地气。比如在一些高温、高压等不适宜人类存活的环境中,机器人将会大有作为。
赵皖平代表:
中国品牌农产品都是具有特定地标符号的产品。实施区域地标品牌战略,应调整农业支持政策,突出将具有品质与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地标品牌作为扶持重点。应力争从注重产量考核转变为注重地标品牌考核,实现政策从确保粮食安全的数量优先向结构转型的质量优先跨越。
郑玉红代表:
放心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现有的一些检测手段及处罚措施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建议将市场准入制度予以立法,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禁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场交易,以倒逼生产主体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