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发展与中国的对策
    2009-08-20    作者:杨志 郭兆晖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二、碳市场的现状与交易机制

  随着碳交易一步步的发展,碳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也逐步形成。从国际碳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起初碳市场内生于排污权市场,以后随着科学对导致气候变化恶劣因素认识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开发出碳排放权市场,后来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碳市场便超越了传统的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商品市场的范畴,逐步发展为具有一定雏形的专业金融市场。
  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碳市场也是一个由人为规定而形成的市场,由此,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是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的规则具有强制性,如《议定书》便是碳市场的最重要强制性规则之一,《议定书》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其他规则从《议定书》中衍生,如《议定书》规定欧盟的集体减排目标为到2012年,比1990年排放水平降低8%,欧盟从中再分配给各成员国,并于2005年设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确立交易规则。当然也有的规则是自愿性的,没有国际、国家政策或法律强制约束,由区域、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以履行环保责任。
  作为统一市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碳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买卖双方、供求双方成为其主要组成部分。碳市场的供给方包括项目开发商、减排成本较低的排放实体、国际金融组织、碳基金、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咨询机构、技术开发转让商等。需求方有履约买家,包括附件一国家政府、减排成本较高的排放实体;自愿买家,包括出于企业社会责任或准备履约进行碳交易的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金融机构进入碳市场后,也担当了中介的角色,包括经纪商、交易所和交易平台、银行、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机构。
  目前,碳市场的运行机制有如下两种形式。(1)基于配额的交易是在有关机构控制和约束下,有减排指标的国家、企业或组织即包括在该市场中。管理者在总量管制与配额交易制度下,向参与者制定、分配(或拍卖)排放配额,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手段将环境绩效(以实际设定的限额水平定义)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使得参与者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达到遵约要求。(2)基于项目的交易是通过项目的合作,买方向卖方提供资金支持,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度。由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要在本国减排的花费的成本很高,而发展中国家平均减排成本低。因此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及设备帮助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的企业减排,产生的减排额度必须卖给帮助者,这些额度还可以在市场上进一步交易。


12345
  相关稿件
· 碳交易的两种型态 2009-08-28
· 世界主要碳交易市场 2009-08-28
· 碳交易的三种机制 2009-08-28
· 碳交易的产生根源 2009-08-28
· 什么是碳交易 200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