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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网读书频道
亲信的建议:一石三鸟
明朝开国之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明朝亟须经济的恢复来巩固和捍卫疆土。 当时,蒙汉交兵,北部人烟稀少,如何为军人和战马提供足够的粮草,是一个棘手而现实的问题。山西行省在九边中的分量及其拱卫北京的重要意义,使国家政策从一开始就对山西有所倾斜。 历史上并不缺少像朱元璋这样性格多疑的皇帝,他要求君臣绝对忠诚,不容许有丝毫欺瞒。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派人“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并要求“无不奏闻”。 太原人杨宪就充当过这种角色。在朱元璋攻克南京时,他投奔朱元璋做了幕府。因为办事干练,杨宪成为朱元璋的亲信,之后被委派到老家当行省参政。1370年6月,杨宪向朱元璋提出了在大同实行“开中制”的建议。 当时大同的粮储供应需要从今天的山东陵县运到山西马邑,路远费繁。杨宪认为,与其这样,还不如调动商人转运,在大同仓缴纳一石米(大约今天的107.4斤),或在太原仓缴纳一石三斗米,政府给以凭证,让商人到相应盐场领取一引盐(200斤),并允许这些盐被贩卖到指定区域。在这一过程中,盐价折抵米价,转运费代纳盐引税(盐税)。 这是一个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让国家和商人各得其所的建议,杨宪的这一建议默认了这样的逻辑:如果边储粮草的转运由政府操作,需要置备车马乃至打造官船从南往北调粮,需要建立兵站、雇募人力,而这一切,对于刚刚开始运转的明政府来说,显然并不现实。若粮储交由普通百姓运输办理,一则运费高,民运粮一石,运输费用甚至达到所运粮食价值的六七倍;二则运输周期长,民运粮任务过重,将直接影响到农民耕种和休养生息。 在征民运、官办与商运之间,社会底层出身的朱元璋思忖得最为透彻。建朝当年,他就迫不及待地下旨:允许百姓垦荒田为己业,并免徭役和赋税三年,并下谕中书省(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大臣:夫善政在于养民,养民在于宽赋。1371年,在任命首任户部尚书(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长)时,朱元璋语重心长地说:善理财者,不病民以利官,必生财以阜民。 既能解决边区粮饷问题,又不劳民,也不让官府破费,这实在是一石三鸟的建议,朱元璋采纳了杨宪的建议。从历史上看,每一次围绕盐业的新政几乎都与国家税收、军饷供应有关,也形成了山西、陕西、徽州盐商推动各自区域商帮萌芽、兴起的基础性环境。 在北京大学教授韩毓海看来,盐引就是盐的专卖权。在古代,盐是国家专控物品,盐就是钱,贩卖盐获利极高,把盐引给粮商,那就等于给了他们生财之道,这意味着国家以盐税作抵押,来换取民间对战争的投资。韩毓海认为,明政府的这种做法,与19世纪欧洲国家以国家税收为抵押,来换取在战争中向私人银行家的借款和投资,具有一定相似性。 盐在国家财政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这种情形的形成。在古代,田赋和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盐税在财政收入中占据半壁江山。至少从宋元时期开始,到清朝中期的嘉庆年间(1796-1820),这种状况还一直没有改变。嘉庆时的《两淮盐法志》记载说:“山海天地之藏,其有关于国计民生者,盐课居赋税之半。” 盐业产业链条包括生产、批销、运输、销售,其中,生产是官督民产,批销大权紧握在官府手中。开中制下的商人,等于用往边区转运粮食的辛劳换取了对盐的转运权和销售权。换句话说,开中制通过盐业运输和销售的民营化,实现了政府财政和民间收入的增大,完成了盐的空间转移。 开中制率先实行于大同,后又在山西、河南、陕西实施,1371年在全国推广。大同的先行,俨然有试点的味道。尽管开中制曾时断时续,大同纳粮中盐却一直未曾停止。在1371-1412年间,宣府5个卫所因没有设立边仓,每年的官军俸粮都靠大同供给。宣府到1413年才设置粮仓,山西商民被官府命令到顺天府纳粮中盐,这也是晋商最早去宣府纳粮的证明。 根据边区的实际需要,后来还延伸出了纳麦、粟、豆、草、铁、茶、棉花、衣物等换取盐引的做法。1436年北边受鞑靼和瓦剌族人扰边,大同、辽东、延绥、甘州等重镇的边防军缺少战马,时属山西的太仆寺(今在内蒙古)以及北平、陕西、甘肃、辽东苑马寺所属的各个官牧场又不景气,明政府还曾推行过纳马中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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