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金融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随着公募基金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日益增多。制定《规范》,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披露信息规范化、结构化、数据化,有利于提升信息生成、交换、校验、应用的效率,在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基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之间搭起数据交换的桥梁,对保障公募基金公开透明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是信息披露制度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产物,以信息技术手段将基金信息数据化、结构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基金信息生成、交换、应用的效率。《规范》规定了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的一般要求,包含要求、公告、分类标准和电子化过程;确立了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的内容实现方式。给出了一个基金信息统一、规范的描述方式,不涉及诸如加密、数据完整性等安全机制。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基础标准制定工作,推动行业信息披露领域标准研制,不断夯实科技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