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12月19日披露,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博州中心支公司”)日前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收到银保监会博尔塔拉监管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2013年6月至2021年11月,泰康人寿博州中心支公司办理了129笔保险业务,保费合计113.11万元,产生佣金及奖励合计35.82万元。从公司个人寿险投保单记载信息来看,上述业务的展业人员为保险代理人代某,但是实际为该公司运营部经理(内勤编制)李燕。李燕通过其实际持有代理人代某的佣金卡,获得佣金及奖励合计35.72万元。
上述行为涉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对此案进行调查,现已审理终结。博尔塔拉监管分局称,上述事实,有泰康人寿博州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复印件、代某和李燕银行卡流水、代某承保保单明细和投保单、代某代理人佣金明细、代某身份证复印件、代某《保险代理合同书》、李燕身份证复印件、李燕《劳动合同书》、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意见书、泰康人寿博州中心支公司整改报告等证据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对泰康人寿博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4万元;对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周坤宁和运营部经理李燕均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2万元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