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月16日宣布,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于今年初启动货银对付(DVP)改革,修订《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目前,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将于12月26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DVP是证券登记结算基础制度,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结算原则,用于防范证券和资金交收中的本金风险。本次改革遵循DVP原则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阶段发展特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改革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通过打标识的方式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明确违约处置安排,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利于从制度上增强结算系统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
今年1月14日,证监会正式启动货银对付改革,并就拟修订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稳步推进货银对付改革,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结算参与人足额交付资金前证券打标识相关安排,明确交收违约处理程序等,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9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根据DVP改革要求,修改超买情形下中国结算违约处置具体规定,改为中国结算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等。
对于本次改革,申万宏源证券指出,结算制度安全性提升,与全球普遍通行原则接轨,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入场。DVP 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基础制度,证监会推进DVP 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国内结算制度的风控能力。国内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且接轨国际,不断提升A股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当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关于货银对付改革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货银对付改革在经过了6个月的模拟运行后,自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
《通知》明确:自2022年12月26日起,《结算规则》所有条款正式实施,《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除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外都正式实施。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过渡期内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货银对付改革过渡期为6个月。过渡期内,中国结算暂不对经纪业务或融资融券业务T日日终资金未及时到账的情形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过渡期结束后,根据《结算规则》等业务规则实施自律管理。沪股通和深股通业务继续按《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货银对付结算,本次改革不作调整。《通知》要求,各结算参与人于2022年12月24日前做好业务和技术上线准备,确保DVP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
中国结算表示,本次改革从DVP防范本金风险的基本内涵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并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其要点是在保持现有交易结算习惯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无影响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可售交收锁定”标识的方式,对自营业务和托管业务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此次DVP改革采取了模拟期、过渡期再到全面实施的有序渐进安排。自6月进入模拟期以来,中国结算召开多场培训和沟通会,每日将模拟打标数据发送给自营和托管业务参与人,并组织市场机构完成了系统开发、仿真测试、全网测试和验收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DVP改革相关制度、业务、技术和市场等各方面都已就绪,正式实施DVP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实施DVP改革是贯彻落实证券法要求、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结算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组织市场机构稳妥做好DVP改革正式实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DVP改革平稳落地。
证监会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提升证券结算系统风险管理能力,指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做好DVP改革正式实施各项工作,保障改革平稳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