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不久刚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的*ST聚力,4月27日收到了来自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5号)。记者了解到,公司连续3年与20多家公司虚构交易并虚增收入9亿,虚增利润也高达5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或将被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经查明,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力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铭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佰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彩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顶善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迦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赛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同厚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粤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正潮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毕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凯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逸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有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优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欣夕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信丰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元文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48.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57.88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23.93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2.82%、31.34%、3.23%;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763.1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244.12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35.30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6.25%、42.97%、6.99%;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774.5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176.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369.48万元,分别占聚力文化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5.38%、4.2%、12.27%。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监管局指出,聚力文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据悉,被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公司一旦被认定虚假陈述,将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聚力也或将面临投资者诉讼。同时,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余海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薄彬、胡皓、姜飞雄、禹碧琼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姜丽琴、王晓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五)对林惠春、徐国宝、范志敏、毛时法、寿邹、熊晓萍、刘孟涛、姜祖明、赵金龙、汤飞涛、陈智剑、徐民、杜雪芳、陈敏、杜锡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前2020年5月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即“*ST”。根据公司最新公布的年报,2020年实现盈利1.6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鉴于此,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不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20年度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