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日前表示,“十四五”时期,证监会将通过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继续推动公司法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制定等方面举措,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阎庆民是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十五届(2021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的。他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起步于上交所的“老八股”和深交所的“老五股”,最初仅有13家,总市值不足100亿元;2020年底已超过4100家,总市值80万亿元,分别位居全球第三和第二。目前,实体上市公司数量仅占全国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但利润总额相当于其近5成。从上市公司群体结构来看,截至2020年底,民营上市公司共2627家,约占全部上市公司的三分之二,其中科创板民营企业占比高达80%。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0.45万亿元,特别是近年来现金分红金额逐年递增、屡创新高,2020年达1.4万亿元,接近同期股权融资金额,回报投资者力度不断加大。
阎庆民表示,要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上市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是在“双循环”下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为此,要着力抓好“四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基础制度带有方向性和根本性,强化制度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是2019年以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鲜明特征。证监会将继续推动公司法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制定,不断夯实监管工作的制度基础。同时,结合注册制改革进展与市场发展情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健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退市等各方面规则,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企业上市后,不仅获得了融资,还提升了规范性、透明度和市场知名度,这些都是投资者给予企业的支持。上市公司只有牢记回报投资者的初心,不断提升内在质量,创造更多财富,才能无愧于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完善治理,规范发展;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引领创新,防控风险,真正扛起提高质量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
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管与服务。证监会将统筹处理好创新与监管、发展与安全、整体与局部等关系,一方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创新“领跑者”和产业“排头兵”作用;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监管主责主业,推动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落实“零容忍”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资本市场具有涉及主体多元、参与机制多元、利益诉求多元的鲜明特征。发展好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主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证监会将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机关、宏观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的协作联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营造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