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皖通高速12月28日晚间披露,当日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等3条高速公路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20〕229号),同意宁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5年12月19日至2045年12月18日止。
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宣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宁国至千秋关段高速公路于2015年12月19日正式开通运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15〕235号),宁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正式收费期限根据今后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批复,宁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执行;免费范围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期满后,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