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立法建议。
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宁夏要求立法建议征集内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守好“三条生命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同时紧盯影响宁夏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求的,与上位法相抵触、滞后于新的法律法规、改革决策部署的,提出立法建议。
据了解,征集要求提出立法建议的,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有条件的,可提出草案建议文本或附有关资料。立法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加盖公章,征集立法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