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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文标签赔10倍具有多重意义
2017-05-16 作者: 余明辉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报载,李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25瓶进口的日本清酒后,发现这些清酒外包装上没有贴中文标签。于是,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款。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处公司支付李先生10倍赔偿金。一款进口食品,仅仅没有符合要求的中文标签,就被判赔10倍赔偿消费者,置于目前语境和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无疑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首先,具有现实普法意义。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进口食品未按规定标注中文标签不得进口、不得销售,但实际上,人们更多的认识则是更倾向于,只要食品本身质量安全,就不会深追其他问题。但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实际上不但是对消费者知情权、明白权等权益的伤害,更是为食品不安全埋下了隐患,甚至打开了一个方便之门。此次案件和判决,对全社会认识和使用法律来说,无疑具有普及教育和引导作用。

  其次,具有案例标杆作用。对各级法院等司法部门来说,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销售是违法的没有问题和异议,但具体到消费者要求的10倍赔偿等要求,各地实际执行和支持并不一致。甚至在一些地方,即便是法院内部,也认为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如果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质的伤害(如购买但没有食用,或即使使用但没有形成伤害),就很少支持消费者的10倍赔偿等诉求。此次,海淀法院的这起判例,无疑具有标杆作用,对下一步其它地方、其他类似案例的受理和判决,具有示范作用。

  再次,折射食品安全严管持续强化。从《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实施,进口食品无标签进口和销售从不违法到认定违法的法律规定,再到支持消费者10倍索赔请求的司法实践,折射和凸显的都是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的轨迹、路径和严管现实。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和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虽然不一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毕竟有很大安全隐患,对其零容忍无疑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必须。期待更多的相关部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来管理和执法。消费者也应了解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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