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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亟待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尾矿库整治退出
2016-07-19 作者: 记者 崔峰 周华 吉哲鹏 王博 黄文新/北京 南宁 昆明 兰州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自2007年始,国家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尾矿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但仍是年年整治年年出事。部分地区危库、险库、病库底数不清、标准不明、建设初期“先天不足”等问题让病库随时变险库。今年以来,南方部分地区降水量激增,汛情严峻,部分尾矿库安全风险到达临界点,安全监管和治理已刻不容缓。

  甘肃省陇南市尾矿库总数占全省尾矿库总数的55%。142个尾矿库中,有40座风险较大的“头顶库”,其中30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去年11月底,西和县陇星锑业尾矿库发生泄漏,污染流经甘陕川三省,最终在汇入长江前被截于嘉陵江。

  作为全国尾矿库重点治理区域之一的广西,现有尾矿库598座,除了百色市多次发生岩溶发育地区排泥库泄漏事故之外,还曾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2000年10月18日,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溃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

  在“滇南铜都”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们对选矿企业偷拍尾矿废水导致的“牛奶河事件”记忆犹新。2013年4月,由于一些上游选矿企业偷排尾矿库污水,导致小江河水一度呈乳白色,被戏称为“牛奶河”,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偷排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判刑,东川区有关领导被处分。

  这只是尾矿库事故当中的一小部分。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仅下游1公里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头顶库”就发生溃坝事故21起,占尾矿库溃坝事故总数的55%左右,其中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707人。而国家安监总局今年下发的《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仍有“头顶库”1425座,其中病库131座。

  按照国务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了多次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地调研时,多位安监部门干部向记者坦言,目前很多尾矿库由于主管部门的监管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列入危库和险库的治理范围。企业改制、资源枯竭、矿产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导致尾矿治理资金贫乏;多年前无序开发造成的尾矿堆积无人“认领”现象较为普遍,即使一部分找到了业主,也处于无力治理的状态。

  这其中,小型库暗藏了巨大风险。由于以前审查不严、无规可循,尾矿库在选址、设计、审查、施工等环节都不规范,各种各样的小型库散落在各矿产资源富集地区,产生的尾矿库风险隐患也未能得到彻查。

  以云南省为例,全省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的五等库达373座,占全省尾矿库总数的50%。在甘肃陇南,建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一些小型库下面至今分布着村庄、单位,甚至还有炸药库和学校。在广西靖西,一条公路边上可以随处看到堆积如山的尾矿砂,而道路的另一边就是农田。

  另外,由于目前有色行业市场低迷,多地的矿山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监管缺位,原本运行正常的尾矿库也有可能久拖成疾。

  面对尾矿库安全的严峻形势,部分受访干部和专家认为,应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用更合理有效的手段、更系统长效的机制、更精准的方案和问责来排查隐患风险,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青山绿水的保护“兜底”。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是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摸清底数,对于历史遗留和现实现存的无主库,由相关部门设立专项,地方政府负责实施,按危险程度分批次治理,优先治理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顶库”、设计选址规划不符合规程的小型库等,逐步消除隐患;对于有主而无力治理的,由政府回购或政府参股的形式,帮助企业治理。一些干部建议,对于一些建设用地紧张的地方,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大型尾矿库,企业收费排放。

  二是抓住“去产能”机遇建立退出机制。去产能,意味着矿山经济将迎来调整期。尾矿库治理的源头是矿山整治、整合,部分地方政府应下决心把“小、散、乱”的矿山打造成支柱型的矿山企业,以提高开采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提升尾矿库安全运行水平。因此,可以将非煤矿山整合和尾矿库整治退出一并考虑,研究出台政策,提出尾矿库企业的闭库治理资金,国家支持资金投放、审计和后期维护管理、隐患治理一揽子措施。对已完成隐患治理且无事故隐患的尾矿库,及时予以闭库注销复垦。

  三是研究和推广新型适用的先进技术装备,提升尾矿利用率。同时,通过培训专门人才,提高县区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强化矿山企业作为监管主体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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