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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稽查执法“成绩单”公布
2016-01-16 作者: 记者 马婧妤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是依法治市最直观和有力的保障,也是增强监管威慑力、公信力的直接手段。昨日,证监会公布2015年稽查执法工作“成绩单”,统计显示,证监会系统年内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案件查处数量,以及罚没款金额均呈现显著增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去年证监会稽查执法情况进行了介绍。他透露,2015年1至12月,证监会系统新增立案345件,同比增长68%;办结立案案件334件,同比增长54%;累计对288名涉嫌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37.51亿元,金额为历年之最。

  当年,证监会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

  邓舸称,2016年,随着监管转型的持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出,证监会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并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始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去年罚没款金额超此前十年总和的1.5倍

  邓舸表示,2015年证监会高频率、高强度地持续分类分批打击典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稽查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大提升,具体表现为案件查处数量持续攀升,查处周期大幅缩短,罚没力度明显增长,震慑效应明显。

  数据显示,2015年1到12月,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723件,较上年显著增长,新增立案案件共计345件,同比增长68%;新增涉外案件139起,同比增长28%;办结立案案件334件,同比增长54%。

  当年,证监会立案案件调查周期平均为86天,较上年减少40天。

  一年中,累计对288名涉嫌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共计37.51亿元,金额为历年之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5件,通报犯罪线索50余起;移交处罚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

  新型案件频发 涉案主体更广泛

  证监会通报的2015年的稽查执法情况显示,去年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呈现两大典型特点,一是传统类型案件数量维持高位,新型案件不断涌现;二是涉案主体更加广泛。

  邓舸介绍,从立案及案件查处的构成来看,去年证监会继续对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保持高压态势,立案调查共计85起;对超比例持股立案调查53起;对信息披露违规及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共计61起。

  针对当年影响市场秩序突出的操纵市场案件,以信息操纵、滥用程序化交易操纵、滥用融资融券操纵等新型操纵案件为重点,立案调查71起,案件数量创下近三年来新高,同比增长373%。

  此外,证监会2015年首次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证券公司新三板违规开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等类型案件纳入执法视野,积极发挥个案辐射效应,达到以点带面的打击效果。

  邓舸表示,针对此前二级市场交易类违法线索占比高,各类机构经营执业类违法线索偏少的问题,证监会积极推动增强了相关线索的发现能力。

  去年3到5月,稽查执法部门牵头对203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机构开展检查,发现4类风险隐患、19起违法违规线索及其他违反业务规则等问题,并进行了及时处置,启动多起涉嫌信息操纵、利益输送等案件调查。所查处案件涉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个板块,涵盖证券、期货及跨市场案件。

  邓舸介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各类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合计达到48件,同比增长七倍,涉案主体广泛涵盖了拟上市、已上市、非公等公司,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配资或配资平台、公募、私募等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QFII、境内资管机构及投资机构,以及一些传媒机构。

  “证监法网”创新执法思路

  去年4月底,证监会启动“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快速、高效地查处了一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邓舸表示,该行动着重体现了新市场条件下“打击有重点、行动有速度、案件有结果、执法有威慑”的稽查执法新特点。

  他表示,证监会将“证监法网”作为贯穿前期市场快速上涨和后期异常波动两个阶段的一条主线,针对新三板市场等案件多发高发的特定领域,编造虚假信息等特定类型,传统操纵手法与新产品(股指期货、ETF等)、新业务(融券)、新技术(程序化交易等)、跨市场(股票、ETF与期货市场等)等新情况相结合的新特点,分批开展集中打击。

  据统计,去年4月末至7月初,针对股市快速上涨期间集中涌现的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编造虚假信息等突出问题以及新三板等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部署5批共计60起案件。7月以来,针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凸显的主要矛盾,分别针对场外配资领域违法违规、操纵市场行为,部署3批共计60起案件。

  “‘证监法网’开创了案件成批快速处罚、移送、发布的稽查执法新格局,对不法分子形成持续、有力震慑,为监管制度完善提供系统案例,成为稳定、修复、建设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

  邓舸表示,“证监法网”8批120起案件中,目前已办结102件,移送公安机关12件,移交处罚审理71件,同时移送公安和审理5件,办结率达85%,成案率近九成,专项行动案件更是创出了64天的平均调查周期。

  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还将及时跟进

  对于2015年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邓舸将其概括为有效整合形成稽查合力、全面创新执法机制、规范稽查权力运行等三个方面。

  首先,证监会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交易所、投保基金、中国结算等监管执法单位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同时不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启动委托沪深交易所承担部分案件调查工作职责的试点,增加执法人员160人,进一步完善了证监会多层面的稽查执法体制。

  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大案要案的办理中,证监会还强化与公安机关、通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执法协作,解决长期制约执法效率的巨量取证问题,同时合力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操纵市场、编造、传播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等案件进行快速查处。

  其次,证监会在去年加大了稽查执法机制建设,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高调查取证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操纵市场认定等细化规则,加大调查取证的设备配置,建立健全案件调查督导机制,加强稽查执法、日常监管、自律监管等部门及会外相关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案件信息发布规则等。

  再者,为有效强化稽查办案工作的全流程监督,切实防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证监会去年印发实施了《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监督工作试点方案》,正式建立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监督制度,并在证监会系统10家调查单位开展试点。同时,还发布了《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对稽查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全流程进行规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邓舸评价,总体上看,稽查执法已经成为证监会依法治市的最直观、最有力的保障,增强监管市场威慑力和公信力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也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最坚实、最稳固的后盾,以及促进、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最有力的推手。

  他表示,2016年随着监管转型的持续推进,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出,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配套措施将及时跟进,证监会也将持续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始终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为证监会各项重点任务保驾护航,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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