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热钱难在A 股兴风作浪 有人可能会反问,假如人民币升幅诚如你所预言,海外热钱岂不是更会冲入A
股市场,可能大举兴风作浪? 2010 年,的确不断有海外资金流入香港对冲基金行业。2010 年11
月,对冲基金大鳄索罗斯在港成立办事处,虽然尚未开战,但各方似乎已经嗅到烟硝的味道,再结合当时内地官员对于热钱囤集香港准备“入侵”的言论,确实会有不少投资者会想,海外的对冲基金是不是正准备扫荡A
股市场? 对于媒体所猜测的,这些“热钱”是为了赌A 股,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可能有误,很多钱只是到了香港而已,因为A
股受到种种限制,还很难成为国际热钱的战场。通常越是自由的市场才越是可能成为全球宏观对冲基金的战场,一旦政府管治介入市场,对冲基金面临的变数将大增,风险将骤升。大家不要忘了,“对冲”的本义是“避险”,没有哪家对冲基金会犯傻到跟善于主导市场的中国政府对着干。当年亚洲金融风暴,港府金管局手起刀落,索罗斯已经惨败而逃,这么多年都不敢回来,像中国内地如此严格监管,国际大鳄哪里有游动的空间和做空的空间?更何况现在香港已经回归10
多年,两地的金融监管合作更为密切,对于大额资金的流向监控只会更有效,大鳄们不会不考虑这些因素。 对于索罗斯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到底应该怎么看海外对冲基金对于中国的关注?我们还是应该客观一点,从行业背景来看看这一现象。 据行家称,索罗斯这次来港,潜在带来至少90
亿美元,相当于数百亿港元的资金。其实这只是2010
年下半年香港整个对冲基金行业经历大量外来资金流入的一种体现,即使是索罗斯,也只是其中一小分子。如果往前翻两年,在2008年,大部分海外对冲基金是以惨淡收场的;在2009
年,许多对冲基金业者也没有得到多少资金注入,整个行业仍然是萧条一片。不要说私募,连新的公募基金产品也几乎绝迹市场。所以我认为大家要用历史与发展的眼光看这个问题。 那么为什么2010
年会有这么海外资金涌入香港?仅仅是为了补2008 年至2009
年的缺口吗? 这里又要谈及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该政策的执行的结果是,全球发达经济体出现了复苏的势头,而股票市场则大幅反弹。到2009
年底,许多对冲基金的回报出现惊人的好转。进入2010
年,全球经济复苏的苗头持续,特别是中国在四万亿的政策支持之下,经济复苏步伐更是在全球名列前茅,但中国的股票市场回升幅度却远远落后于其他新兴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的国际机构投资者认为,有必要加大中国股票的投资比重。 这种形势在2010
年9
月变得更为明显,尤其当市场预期到美国将会推出第二期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时,全球流动性开始急剧向新兴市场进发。这期间人民币升值迅速,海外机构认为人民币将很难继续保持与美元的汇率,否则中国无法承担过高的通胀压力,因此人民币升值势在必行。而香港是最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一些赌人民币升值的热钱进驻香港成为自然而然的事。 从股市回报来看,海外资金在2010
年流入香港也属正常现象。一直到2010年的8 月份,中国大陆A
股与香港恒生指数均落后于全球其他主要新兴市场,在印度、巴西及新加坡等新兴市场,股指早就接近或是恢复至接近金融海啸前的高位,甚至个别市场已经创下了历史新高(例如印度尼西亚,泰国),但恒指和H
股指数却还远远落后一大段距离。2010 年的9 至10
月,香港有大量的对冲基金接到海外投资者的认购注资,整个基金行业也再次繁荣起来,这种“热钱”有些盯上世界上涨幅落后的市场。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资料,2010
年在香港注册的对冲基金数目显著增加,前9 个月的新申请额已经等于2009 年全年数字;截至2010 年9 月底,香港共有307 个对冲基金及2 584
位注册人士。调查还发现,国际投资者继续利用香港投资亚洲区内的市场。 尽管海外资金入驻香港的步伐加速,但是正如我们在本节开始所说,这并不能说明海外资金是为了赌A
股市场。从现实角度来说,海外对冲基金要进入A股市场,必须得通过QFII1 额度,而这一额度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要获得QFII
资格,需要在资产规模、经营年限以及投资锁定期等方面满足中国政府的严格要求,这对于对冲基金来说并不容易。 如果不申请QFII
资格,海外对冲基金只能通过那些有QFII 额度的券商购买A
股。简单来说,对冲基金需要与这些券商进行结构性产品安排,通过买入一种称为“参与凭证”(Participant
Notes,简称P-notes)的衍生品来间接持有A 股,但是这种交易以高昂的成本为代价。按近期的业界交易来看,如果基金规模较小,有关成本甚至可能高达4%
至5%
之上,这绝非一般对冲基金愿意承担。 我们也碰见过有些媒体朋友问,海外对冲基金会不会通过地下钱庄进入A股?我想说,持这种想法的可能是对海外的对冲基金法律架构并不是很了解。虽然对冲基金是私募基金,但它仍然是要严格遵守各种监管法规的,或许会有小对冲基金通过地下钱庄等方式操作A
股,但稍有资质的对冲基金,绝对不会去冒这个险(关于对冲基金的架构、运作与法律问题,读者可以参考本书第六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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