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行动计划》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等方面提出系列政策措施。
其中,为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行动计划》提出,制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将有关开放措施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