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新设民营企业706.5万户,同比增长15.3%。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2.3%。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三季度,在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发展韧性持续显现。特别是随着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民营企业预期和信心稳步提升,发展趋势向好。
具体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呈现一系列良好势头。从区域分布看,发展更加均衡。前三季度,东、中、西、东北四大板块民营企业均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东部地区新设民营企业351.0万户,同比增长12.6%;中部地区新设民营企业176.6万户,同比增长16.0%;西部地区新设民营企业149.0万户,同比增长23.3%;东北地区新设民营企业29.9万户,同比增长7.4%。
从产业结构看,民营企业分布不断优化。前三季度,第一、二、三产业新设民营企业分别为28.4万户、111.6万户、566.5万户,第三产业占比超过八成。依托强大市场的优势,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新设民营企业增速分别达到40.3%、23.1%和17.4%。
此外,“四新经济”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前三季度,新设“四新”经济民营企业300.4万户,占同期新设企业总量的四成,其中“新型能源活动”同比增长最快。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四新”经济民营企业已经超过2087.3万户,新经济新业态保持强劲发展态势。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