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相关部门将围绕基础设施联通、经贸合作畅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等方面,推进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两岸关系发展和闽台融合发展实际,逐步推动出台实施系列配套的文件,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
此次《意见》最大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早在2001年正式启动的“小三通”,为台胞到大陆提供了很多便利。《意见》在推进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方面进一步提出更多考虑。
其中,在基础设施联通方面,丛亮表示,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福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建成了综合立体的交通网络,已经具备了连接闽台两地高速通道的工程技术能力,为提升海峡两岸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福建已率先实现与台湾地区主要港口、海上直航全覆盖,常态化开通17条海空航线,每周往返高峰时达430个航班,建立了由“小三通”海上航班、“大三通”客滚航线、空中直航航线组成的两岸最便捷最经济的海空立体通道。
“当前,两岸各界对两岸基础设施直接联通期盼已久。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两岸民众坐着高铁轻松跨过台湾海峡的梦想,促进更多台湾地区的商品搭乘中欧班列等畅达欧亚市场,更好惠及两岸同胞。”丛亮说。
在经贸合作畅通方面,福建全省现有台企超1万家,实际利用台资超过320亿美元,闽台贸易额累计超1.4万亿元人民币,每年实际利用台资、新设台资企业数量均居大陆各省市前列,18个国家级两岸产业合作园区遍布全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等闽台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进一步深化。
丛亮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着力提升闽台经贸合作的基础保障水平,围绕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领域,制定出台闽台合作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部署一批优化市场准入的政策举措。鼓励福建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进一步支持对台小额贸易的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促进经贸合作畅通的制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