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晶方科技(603005.SH)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陶冲因隐瞒关联关系,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
晶方科技主要专注于传感器领域的封装测试业务,封装产品主要包括影像传感器芯片、生物身份识别芯片等。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显示,晶方科技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4000万元,同比下降58.34%至65.28%
上述警示函显示,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陶冲在晶方科技担任独立董事。彼时陶冲与晶方科技供应商上海引勤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引勤电子”)的控股股东卞蓓系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认定,2016年6月至2020年6月,引勤电子构成晶方科技的关联法人,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期间各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77.80万元、1073.65万元、1420.41万元、1207.43万元和912.56万元。
作为晶方科技时任董事,陶冲未及时向晶方科技报送关于引勤电子的关联关系说明,导致晶方科技未及时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交易发生各期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直至2022年10月10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对此,江苏证监局认为,陶冲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5月18日,作为陶冲任独立董事的提名人晶方科技董事会,在提名声明中表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知名财税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强化制度落实,履行好信披责任。上市公司出现上述“应披未披”情况,可能出在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