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投资”)、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东通”)、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工程”)、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桥集团”)、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当代”)等6家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具体来看:
1、柳州投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下属子公司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宗土地涉及财务处理不及时,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真实;
二是未及时披露下属子公司土地注销事项,且补充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准确;
三是未及时告知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相关事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柳州投资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建华、时任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分管领导、董事陶泽鑫以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吴然予以通报批评。
2、柳州东通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4宗土地涉及财务处理不及时,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真实;
二是土地注销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且补充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准确;
三是未及时告知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相关事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柳州东通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卓柳军予以严重警告,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李积栋予以警告,对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陈海燕予以通报批评。
3、东旭集团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
二是未按要求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信息、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不准确。
同时,东旭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东旭集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副总裁吴红伟予以通报批评。
4、桑德工程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披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事项;
二是未披露重大诉讼及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桑德工程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桑德工程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曹玉枝予以通报批评。
5、岚桥集团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二是未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
三是未披露重大诉讼及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岚桥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岚桥集团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副总裁孙纪飞予以警告。
6、武汉当代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二是未及时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事项,披露时间晚于交易所市场。
同时,武汉当代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武汉当代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鸣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