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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保险理赔索取财物近20万元 永安财险一理赔员被禁业两年
2022-12-08 记者 胡恩燕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经办保险理赔索取财物近20万元,永安财险一理赔员涉案一事12月7日尘埃落定。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太原中支”)理赔中心人伤调处岗工作人员刘琦,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一案已审理终结,现给予刘琦禁止2年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山西监管局对永安保险太原中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刘琦利用职务便利,以承诺多支付理赔金等理由,向涉及人伤案的投保人、事故中的伤者等相关人员索取财物,数额达19.49万元。

  上述事实有《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永安保险山西分公司《案件风险事件报告》、公司理赔系统截屏、理赔档案、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刘琦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已触犯相关法律。经中国银保监会授权,山西监管局决定给予刘琦禁止2年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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