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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 严打涉水犯罪
2022-10-11 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经济参考报》记者10日从水利部举行的“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两部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

  近年来,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但要看到,河湖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河湖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特别是,当前一些地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指出。

  据初步统计,2018年至2021年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96万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万件,占总数的54.1%。

  吴文庆介绍,《意见》出台后,通过强化两部协作,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人的涉水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针对水行政执法难度大的违法案件,通过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杜绝以罚代刑,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

  在职责定位方面,《意见》明确,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意见》提出,将在五个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针对这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意见》明确要建立三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执法合力。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打涉水犯罪。会同水利等部门聚焦河湖管理秩序,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以及妨碍防洪安全、非法围垦河湖、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河湖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肃查处妨碍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水行政部门执法活动。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表示,下一步,水利部门将加强水利、公安两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流域安全保护协作,加大培训和人员交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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