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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开门红”提前开战:年金险唱主角 重疾险成“黑马”
2020-11-26   记者 向家莹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保险业有句俗语“开门红,全年红”,虽然在高质量发展的指引下,各家险企不断淡化“开门红”的概念,但从实际情况看,“开门红”仍然是岁末年初各大险企必争之地。记者从多家险企了解到,当前以头部险企为主的保险公司已在积极备战“开门红”。从筹备情况看,险企在主力产品方面依然采用“年金+万能”的双主险组合形式。伴随重疾新定义的出台,重疾险也成为险企2021年“开门红”获客的重量级敲门砖。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开门红”逐渐升温,销售误导乱象也有所增加。对此,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日前已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门红”开启 高收益年金险仍是主力

  A股五大险企前10月保费近日已悉数出炉。上市险企前10月合计实现2.19万亿元保费,同比增长5.16%,较前9月的5.80%有所放缓。对于险企10月保费增长低迷的原因,业内人士指出,备战“开门红”是其中重要原因。

  保险行业“开门红”是指保险公司在每年四季度开始到次年春节前的时间,推出的一批以“储蓄”“理财”“高收益”“限量抢购”为卖点的长期保险产品,吸引消费者购买大额保单,从而揽收大量保费。

  从目前各家公司筹备“开门红”的情况看,与去年“开门红”类似,在主力产品方面依然采用“年金+万能”的双主险组合形式。从交费方式来看,主流险企均以期交业务为主,交费期限多为3年、5年、10年,较往年有所缩短,旨在通过产品快速返还进一步增强产品吸引力。

  例如中国人寿的“开门红”新产品“鑫耀东方年金保险”,该产品投保范围为0-70周岁,交费期为3年的,每年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领取年金;交费期为5年的,每年可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领取年金。

  太保推出“鑫享事诚庆典版”年金险,投保年龄涵盖出生满5天至75岁,产品分为祝福金和满期金,祝福金根据不同缴费期每年返还的保费不同,缴费期限可以选择3年或5年,3年交每年返还60%年交保费;5年交返还100%年交保费。满期金就是等到第7年满期后,一次性给付100%保额。

  “开门红”产品收益率也较为可观。中国人寿“开门红”新产品绑定的万能险结算利率最高可达5.1%;平安人寿匹配的万能账户结算利率也在5%以上;太保寿险的万能账户结算利率此前出现下调,但也高达4.9%。

  对于各家险企明年“开门红”的表现,研究机构预期较高。国泰君安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刘欣琦认为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上市险企均选择较往年提前启动2021年“开门红”,预计销售期限的宽裕将有助于提升销售规模;另一方面,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产品非保本属性叠加当前收益率不断下行,保险“开门红”产品设计更激进,普遍缩短存续期限,有利于提升销售规模。

  新定义下险企积极布局重疾险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传统的“年金+万能”外,重疾险也成为险企2021年“开门红”获客的重量级敲门砖。

  记者获悉,多家保险机构在新重疾定义出台后,提供“新旧重疾定义”择优选择的服务。例如,在“开门红”期间,友邦人寿率先推出重疾“取优”理赔方案。随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也纷纷推出了类似优赔政策。

  具体来看,友邦人寿对于“全佑系列”保单客户自2020年11月9日起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所适用疾病定义可基于该次理赔“取优”原则,在2007版与2020版中进行选择。如客户选择“疾病定义规范(2020)”,除原保险合同的该疾病定义外,公司在处理该次理赔申请时所依据的原保险合同其他任何约定均保持不变。

  平安人寿则针对2020年11月5日起理赔申请相关产品客户推出择优理赔方案。使用2007版标准定义的老产品,可以择优选择2007/2020标准定义中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赔付依据。

  中国人寿表示,对于长期重疾险有效保单的客户,若自2020年11月5日起,首次确诊保险条款列明的重大疾病,公司将根据客户提出的理赔申请,基于该疾病的两种医疗诊断标准选择有利于客户的一种进行给付。这意味着,该方案涉及产品范围似乎更广。

  业内人士预计,后续不排除更多中小险企也跟进这一策略。水滴保险商城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综合成本和合规允许的情况下,中小险企跟进是对用户有利的,也有利于获得更多保费。但在目前重疾险赔付率总体较高,出于控赔和经营考虑,也会有存在顾虑、不跟进的情况,这取决于各家公司的实际业务结果与经营策略。

  招商证券研报指出,新重疾定义有望在岁末年初为“开门红”助力。老产品更多的保障会促进居民的积极购买,也将大幅降低代理人销售的难度,提升代理人的活动率,短期贡献较高的保费增量。

  刘欣琦亦表示,考虑到部分上市险企已计划于12月启动“开门红”第二阶段重疾险产品的销售,预计“开门红”期间上市险企将兼顾销售新老定义重疾险产品。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多元有利于满足更多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而推动“开门红”新单增速超预期。

  监管发文预警销售乱象

  伴随各大保险公司“开门红”大战逐渐升温,新产品扎堆推出,部分险企代理人违规返佣、销售误导、饥饿营销以及诋毁同行等也时有发生。对此,银保监会多次发声提醒各大保险公司不得触碰红线。

  近期,《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下发到各人身保险公司。该文件提到,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订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査处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例如,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的;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的等等。

  业内人士表示,近两年“保险姓保”一直是保险监管的政策导向,保险公司在寄希望于“开门红”提升业绩的同时,“合规”二字更要时刻牢记。

  “从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上报的时间节点来看,该通知剑指2021年人身险行业‘开门红’。”申万宏源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葛玉翔表示,该通知的本意是引导“合规开门红”,而非“限制开门红”,通过指导险企自查,落实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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