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国家强制性标准更是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无锡市副市长、民盟无锡市委主委高亚光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将不可避免地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标准使用一定时间后进行修订已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根据国家标准委建立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2193条,其中54.31%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时间超过10年,总体标龄较长,部分技术指标已远远不适应于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影响了相关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高亚光认为,当前,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和标准水平的提升刻不容缓。为此,她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数量要遵循少而精的原则;二是加快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定期复审制度;三是建立国家强制性标准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联动机制;四是进一步科学优化和完善国家标准体系;五是更大力度地加快推进标准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