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整合巧施扶贫资金,探索“短、中、长”效产 业扶贫模式,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为其做法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近日,他们向全省推广了这个经验。
岫岩县委书记杜强认为,贫困具有顽固性和易反复的特点,防止脱贫后返贫, 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长远、建立 健全长效机制。岫岩县委、县政府坚持“资金跟着贫困对象走、贫困对象跟着产业项目 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工作原则,印发了《关于盘活用好扶贫互助资金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岫岩县资产收 益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岫岩县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岫岩县扶贫产业及资产收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配套政 策文件,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久脱贫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短”期脱贫项目。贫困户发展庭院式小产业项目给予补助,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增收脱贫。从2017年开始, 对贫困户新建钢架冷棚发展种植、养殖的项目,每项最高补助3000元,政策补助可兼得,但每户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如贫困户第二年继续从事产业项目的将享受上一年补助标准的 50%,每项最高补到1500元,政策补助可兼得,但每户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2019年调整为每项最高补到4000元为止, 但每户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贫困户第二年继续从事产 业项目的将享受上一年同样的补助标准。全县通过庭院养羊、养猪、养家禽等小产业项目补助政策,已有贫困户2070户实现年 户均增收6000-8000元以上。
“中”期脱贫项目。以奖补的方式投入扶贫资金,引导、 鼓励社会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帮助无劳动能力、脱贫 难度大和自身发展项目意愿不强烈的贫困人口,通过优先吸纳贫 困人口务工、流转贫困户土地、兜底保障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 收脱贫。全县50多个经营主体对8997户、16311人进行帮带脱贫,每人每年增收在1200-1700元。
“长”期脱贫项目。将全县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资产 收益扶贫扶持对象,2018年利用省、市切块资金及盘活的扶贫互 助资金3927万元,采取“财政注资+政府+经营主体+村集体+贫 困户”的模式,建成涉及农业温室大棚、旅游观光采摘园、生物 燃料制造、加工业等村集体资产收益扶贫产业项目34个,项目 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实现了70个贫困村村村有扶 贫产业项目。2019年整合各类扶贫资金7000多万元,对剩余126 个非贫困村中集体经济薄弱的行政村,每村投入50万资金建设 村级扶贫产业项目84个。通过“租赁(自营)收益+扶贫资产收 益+经营收益+劳务收益”的模式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 固化资产运营所得收益的3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固化资产运 营所得收益的净收益的70%作为保脱贫、防返贫资金。
扶贫产业风险防控。2019年岫岩县政府投入50万元对 扶贫基地的固定资产购买商业财产保险。保期内,因火灾、风灾、 雪灾、冰雹、暴雨、洪水等原因直接造成投保温室大棚损失的, 保险公司按约定责任进行赔偿。有效保障了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化资产安全,分散和降低了运营风险。(吴迪 王林林 陈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