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辽宁省海城市扶贫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精准脱贫”理念,举全市之力脱贫攻坚,确保贫困群众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一是以制度机制推动扶贫工程。海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脱贫攻坚重点,细化23项扶贫任务,做到扶贫责任具体化、任务节点化、目标可考化。建立市镇村扶贫工作“双组长”负责制、专职专责帮扶制度,完善市级235名干部和镇村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
二是以“两不愁三保障”夯实扶贫工程。海城市完全实现全市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在医疗保障方面实现了合作医疗全覆盖,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标准给予在校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补助。完成33户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贫困户住的安全、住的温暖。
三是以产业项目提升扶贫工程。海城市政府积极与电业部门核算发电量,全年发电收益预计在55万元以上。利用中央、省扶贫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总计200万元,采取“合作经营、动态入股、定期回报”的方式,建设2个高标准设施农业园区项目,并以年收益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招标,每年保守收益全部用于我市贫困人口的年底收益分红。
四是以精准排查保障扶贫工程。海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部署会,动员市镇村三级包保干部对全市27个镇区的困难群众做进一步的摸排,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确保所有贫困户应纳尽纳,脱贫奔小康的路上不落一人。
五是以“两普两帮”推进扶贫工程。海城市对全市的建档立卡困难人群进行了全方面的排查,对筛查出身体健康有问题的开展救治。采取参保、大病保险、扶贫资金等解决方式,提高疾病报销比例。对贫困家庭的回乡大学生,优先安排就业,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就业率。
六是以社会力量加强扶贫工程。进一步整合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爱心团队等各方面力量,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全民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局面。海城市共有68家企业、18家爱心团队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帮扶贫困户73户,提供29个就业岗位,企业捐款33万元。
七是以综合改革推进扶贫工程。依托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先发优势,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改革红利,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八是以作风建设塑造扶贫工程。海城市纪检监察部门协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推诿扯皮、优亲厚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和问题进行查处。
九是以舆论宣传推进扶贫工程。海城市利用电视台、报社开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栏,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帮扶企业、爱心团队、包保干部、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示范带动效应。
十是以对口帮扶推进扶贫工程。海城市承担对口帮扶台安县和岫岩县的14个贫困村的帮扶任务,三年累计达到450万元。今年又加大落实对开原县、岫岩县和台安县的对口帮扶资金支持力度,帮助发展产业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