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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意识亦需“与时俱进”
2017-03-03 作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毋庸置疑,随着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我们的消费方式正悄然生变,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服务消费、适度消费渐成主流,网络购物发展成为消费常态,“微购”也开始出现。在新消费时代,公众开始追求更加轻松、便捷、个性化的消费方式,消费思维更加成熟,消费模式逐渐从“提袋消费”转向“体验消费”。

  新消费也拷问着“新维权”。网购类消费投诉逐年增多,不法商家侵权手段花样翻新,霸王条款、行业垄断仍未破冰,新消法全面贯彻施行有无漏洞?配套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远程购物能否实现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又该由谁来担责?

  谈及消费维权,其实谈及的就是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被唤醒,消费维权开始向群体维权和公益维权转变,不再是个体“单打独斗”的自身维权。从关注商品质量服务到维护自身人格权、隐私权,消费者“忍气吞声”“轻个体、重权威”的心态开始减少,对维权法律法规的了解更加深入透彻,开始敢于向垄断行业、不合理陈规提出抗议。

  服装鞋帽、餐饮住宿、手机宽带、美容洗浴……过去的一年,内蒙古消费者投诉已连续第三年保持较快增长,投诉总量增幅超过20%,这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正在日益增强,公众的诉求渠道也更加畅通。但与此同时,一些消费维权“沉疴顽疾”仍未解决,以互联网购物为主的远程购物投诉总量持续增加,网购商品真伪难辨、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难维权、微商不予退货退款等新的问题又开始出现。作为发展迅速的新兴网络交易模式——微商,也因纳入监管时间较短,存在资质低、风险大、监管难、乱象多、维权遇困等多重难题。

  消费过程虚拟化的发展趋势使得消费维权存证取证更加困难,但另一方面,新媒体、自媒体的兴盛加速了信息透明化变革。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消费维权法规还有诸多方面没有真正“落地”,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和可操作性。在一些边远地区,新消法的普及仍有盲区,消费者维权意识淡漠,不懂、不会甚至不屑于维权的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不少地区开始尝试创新消费纠纷调处渠道,完善消费维权网络,降低维权成本,很多消费者逐渐懂得维权存证,掌握日常消费的法律常识,而“职业打假人”这一在维权道路上锲而不舍奔走的群体也让更多人看到了消费维权的希望。

  消费观点的更新带来消费方式的变迁,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无形中倒逼消费维权监管方式推陈出新,也带来了消费维权意识的 “与时俱进”。主动维权、文明维权、靠前维权,消费维权意识的“与时俱进”尚需你我共同努力,凝聚多方力量,多方联动才能使得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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