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报道·印记与趋势
“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我们选择将资金进行银行存管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出于对金融的敬畏之心。”积木盒子创始人董骏带领着积木团队,在一面蓬勃发展、一面“血流成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厮杀三年,冲进第一阵营,并成功接入民生银行系统,成为第一家与银行完成系统对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很荣幸成为第一家与银行进行系统研发的互金企业,虽然我们是小白鼠,但是近10个月的研发和对接,让我们更加了解了这个行业的金融本质,我们也更加小心翼翼地去经营这件事情。积木之前的客户资金是存管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这个第三方不是一个银行级别的金融机构。虽然合作伙伴很大,我们不认为他会出现问题,但理论上一旦发生风险,将马上感染到客户。”董骏坦言。
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网贷平台资金应该实行银行存管,并增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明年中小平台的生存压力将加大,而行业也将在洗牌中更加规范,逐步扭转目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赵乃育/绘 |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15日,今年问题平台数量已达843家。而自P2P兴起,我国问题平台数已累计超过1000家,约占网贷行业总平台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过半平台寿命不超过半年。
小牛在线首席运营官余军称,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一种有效补充,发展前景巨大。然而,在行业迅速扩张的同时,携款跑路、平台倒闭、坏账高企等负面消息不时爆出,使整个行业的安全性与合规性受到质疑。
“今年问题平台的增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平台基数增大,问题平台数就出现了相应上升。P2P作为新兴、热门的融资方式,吸引了一些其他行业的企业进入。不排除其中一些新进入者本身不具备从业资质,开设P2P是为了填补之前的资金缺口,或者为关联企业提供融资、甚至自融。”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告诉记者。
从年初里外贷“爆雷”,到年中配资平台整顿,再到年尾行业再迎倒闭潮,今年P2P网贷的风险屡被提及。团贷网首席执行官唐军表示,其实这些问题平台中,有一大部分不是P2P企业,而是线下的非法集资公司。这些公司披着P2P的外衣行诈骗之实,骗取了大量投资人资金。
除去纯诈骗公司外,经营不善的问题平台也在今年大幅增多。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称,经营不善与目前的“资产荒”关系密切。下半年以来,实体经济持续下滑,中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困境,订单量减少,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借款端需求持续萎缩,逾期率居高不下,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平台生存困难。
“当然,这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行业进入洗牌期,大平台优势凸显,中小平台由于难以承受高额的获客成本、征信成本、技术成本、风控成本,都会容易被洗牌出局。”拍拍贷首席执行官张俊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出击 千呼万唤 网贷管理办法出台
由于行业长期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并累积了大量风险,因此银监会的管理办法细则也一直备受关注。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从多个方面对网贷行业提供了规章制度,使之有章可循。
宜信首席战略官陈欢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的监管原则,既有助于继续推动网贷行业的持续创新,又能够通过自律与他律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管理采用备案制,减少行政审批,更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为行业持续创新创造了更大空间。
意见稿要求网贷机构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还要求网贷机构对自身撮合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撮合的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等进行充分披露。
九斗鱼首席执行官郭鹏认为,网贷机构信息披露得越全面、越准确,消费者的风险承担意识也会越强烈、越主动,市场就不会形成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非理性结果。这对于改进网贷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征求意见稿》还对目前大行其道的线下业务进行了严格规定,指出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等风险管理必要环节外,网贷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另外,《征求意见稿》不对平台标的进行金额限制,给了平台一定自由和发挥空间。投之家首席执行官黄诗樵表示,由于平台不是金融机构,也不存在杠杆,因此可以不限制标的金额,根据平台自身的风控能力设定标的金额大小,这有利于平台实际业务的开展。
“总之,细则一旦落实,将进一步淘汰一批劣质平台,同时也会促使更多平台转型,寻找新的模式或出路。”爱财有道首席运营官王杨告诉记者。
改革 政策定调 行业洗牌加速推进
此次《征求意见稿》亮点之一为采用负面清单制的底线监管思路。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注册资本金、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网络安全资格认证这类前置审批都取消了。现在监管的思路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而负面清单则明确了行业的合规边界和禁止行为。
意见稿规定的十二条企业禁止行为既包括此前已经提及过的不能设资金池,不能拆标,不能自担保,不能虚假宣传等,又新增了禁止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等。
“由此看来,银监会对于P2P的监管,基本上沿用了《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分业监管的思路。P2P不得销售基金保险信托,不能从事众筹,说明混业经营并未获得支持。这也是监管层一个大体思路。”点融网联合首席执行官郭宇航说。
《征求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也是关乎平台存亡的规定,则是再度明确了资金银行存管的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其实意见稿没出台之前,很多企业就在主动寻求银行存管,但银行对这块业务一直有许多顾虑,真正和银行进行存管合作的平台寥寥无几。不过此次意见稿中明确说明存管银行不对所投项目承担风险,做到尽职免责即可,因此资金银行存管未来应该会有所破冰。”朱明春补充道。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有近30家平台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占目前平台总量的1.2%。不过,真正和银行达成系统对接的平台为数不多。
“总之,在负面清单和银行存管的监管要求下,不规范的中小、草根平台基本丧失了发展机会,而大型平台也要进行业务调整才能完全合规,P2P行业将由此进入规范和完善的第二阶段。明年,整个行业发展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透明。”郭宇航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