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限制开发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育区、生态走廊和生态间隔带,这些区域具有较强的生态保育价值和农业生产价值,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第一节功能定位
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城市生态功能的维护区,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的关键屏障,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和满足市民游憩需求的主要基地。
开发和保护原则是:
——扩大绿色空间。有序推进生态建设,合理确定生态用地比例,逐步提高林木覆盖率,保持农业生产空间,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
——加强农业生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一定蔬菜、养殖基地,稳定粮食、蔬菜生产,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生态效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地、林园地、耕地、湿地、水面等各类生态要素有机整合,形成功能复合的生态网络体系,发挥生态空间最大效益。
——引导人口转移。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引导人口逐步向限制开发区域外转移,有序引导远郊农民转移就业,减少农村居民点。
第二节主要任务
限制开发区域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保障全市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基本生态网络建设,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探索建立数量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机制,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耕地整理,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高效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适度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切实减少农业污染,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基础生态功能。
——加快建设中心城外环绿带、市域环形绿带、生态间隔绿带和生态走廊,加强生态片林建设。合理利用郊区生态资源,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生态公益林改造为郊野公园,扩大市民群众游览休闲的生态空间。
——加大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区域内污染源风险防控,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湿地动态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观光、生态旅游等产业,切实提高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水平。加大对农业为主和生态建设任务较重乡镇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稳步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